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http://hnsthb.hai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联系(电话:0898-65350100,电子邮箱:hnsthbt@163.com)。
一、 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截至2020年12月,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政府门户网站,总的访问量1109898次,浏览量约为1446040次,全年厅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共有5366条。环境质量信息公开:2020年通过厅门户网、新华社、海南日报、手机APP及各类新媒体发布各类环境质量信息。“六.五”环境日在海南日报上全文刊登《2019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六.八”世界海洋日发布2019年海南省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一是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每日定时编制全省18个市县空气质量日报,并通过省厅门户网站、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海南省空气质量发布手机APP等多渠道进行发布;每日编制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发送《海南日报》进行发布;共编制12期空气质量状况(月报)及13期全省各市县空气质量排名,通过省厅官方网站、海南日报、海南省空气质量发布手机APP进行发布。二是及时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通过厅门户网站发布各类环境质量信息报告110余份,其中发布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6份、城市(镇)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12份、城镇内河(湖)水质月报12份、主要入海河流入海河口断面水质信息公示12份、海南省环境质量季度公报4份、环境质量统计快报月报12份、主要流域水质自动监测周报52份;拓宽环境信息发布渠道,在海南日报发布2020年海南省质量季度公报4份、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月报12份,在新华社海南分社影廊发布全省城市(镇)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12份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6份。三是及时发布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信息,通过省厅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海南省主要入海河流入海断面水质信息公示12份,重点工业区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季报4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季报)4份。四是及时发布直排海污染监测数据,发布直排海污染监测数据公示4份,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年报1份。通过各渠道发布信息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大力宣传生态环境质量优势,推进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升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绿色发展水平。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各类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审批、环评机构管理、污染排污许可、其他等信息共计106条,公开全省环评审批公示(受理公告、拟审批公示、审批后公示、备案公示、告知承诺审批公告)共计2504条。公开核与辐射安全辐射环境管理、辐射环评审批、辐射环境监测、其他等信息共发布71条,公开全省辐射安全许可公示123条。大气环境管理信息9条,水环境管理信息11条,土壤环境管理信息 34 条,清洁生产审核5条,自然生态保护5 条。环境监察执法39条,环境应急 7条,环境监测10条。在厅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双公示”公开全省行政许可共计1317条, 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共计28条。政务新媒体舆情、社会评议:用好两微宣传平台,扩大传播效果。在我厅微信微博设立污染防治攻坚战、禁塑等宣传专栏,做到时时更新,发布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信息,先后推出、发布省委常委环保督察整改会议、省委主要领导指示,督察组入驻市县下沉督察、约谈市县政府、整改成效等相关重要工作会议和督察工作节点的宣传报道信息,营造舆论氛围,彰显省委省政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和能力。2020年以来,两微累计发布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相关信息1500多篇,总阅读量为900万﹢,有效增进社会各界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的了解和信心,促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海南自贸港建设。
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舆情监测与分析。今年以来,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禁塑等工作部署,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舆情监测,安排具体部门专人舆情监测工作,对监测出的简易问题和情况及时通过矩阵群通知所属市县环保系统进行处理。截至日前共收集编制“三亚新机场违规填海”、“临高金牌湾遭垃圾污染,当地职能部门监督失察”、“中央环保督察案件万宁老爷海渔排污染何时了?”等舆情报告38期(含向厅领导请示上报突发敏感舆情报告17期);建立完善舆情收集报送机制和舆情定期分析制度,对重大敏感舆情,坚持“随测、随报”的原则,及时上报舆情,定期分析全省涉生态环境舆情状况,拟写并上报《海南生态环保百日大督察舆情分析专报》《春节期间海南环境类舆情分析专报》《三亚新机场项目违规填海舆情分析报告》《海南“禁塑工作”相关舆情分析报告》《海南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情况舆情分析报告》《2020年我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舆情分析报告》等重点舆情专报10期,公开我厅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和转发国家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共计43条,较好地发挥了舆情监测监控的作用;建立舆情反映问题交办机制,迅速核实处理。我厅建立媒体网络反映生态环境问题交办和整改督办机制,定期将媒体网络反映生态环境问题转市县人民政府和省政府相关部门核实和处理,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核实处理情况上报我厅。同时向市县转发包括澄迈老城开发区扩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恒大海花岛项目、三亚新机场、海口如意岛等围填海项目、万宁老爷海鱼排污染、陵水潟湖花巨资糊涂整治污染加剧、临高金牌港湾遭垃圾污染等突发敏感舆情在内的舆情信息233条。
(二)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社会关切回应
2020年我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件,其中信函申请9件,互联网申请44件,现场申请0件,申请办结率100%,申请答复数53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5件,同意公开答复数48件。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费。2020年受理2宗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进一步加强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我厅实现与生态环境部12369网络举报平台、12345服务热线对接,公众可通过厅门户网站及微信开展咨询、举报投诉,网站功能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展,公众关注度持续提高。全年接到网上咨询投诉2333条,办结留言数量2296条,公开答复数量430条。落实厅长信箱网上信访工作,在海南省信访局网上信访公开平台公开14条,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开厅长信箱4条。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关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2020年不断优化栏目页面设置,优化信息检索功能,优化整合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升级环评审批公示,新增辐射安全许可公示、绿盾2020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举报,海南省禁塑工作管理平台。
(五)提升监督保障能力
我厅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职责,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及属性,各业务室严格按照规定公开属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没有出现不实信息和泄密现象。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8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6 | -1 | 37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0 | 2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3 | -47 | 5 | |
行政强制 | 3 | +1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206.94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0 | 0 | 0 | 13 | 0 | 0 | 5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 | 0 | 0 | 6 | 0 | 0 | 2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0 | 0 | 2 | 0 | 0 | 1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1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4 | 0 | 0 | 6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40 | 0 | 0 | 13 | 0 | 0 | 5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2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比如主动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还有待加强等。
下一步,我厅将更好贯彻落实《条例》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引导全厅干部更加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做好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厅本着高度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权利,切实当好人民群众公仆的态度,按照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完成所承办的71件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其中人大建议29件(主办5件、会办24件),政协提案42件(主办24件、会办1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