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厅机关办公、信访、宣传、财务、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科技与研究、对外合作交流、环境规划、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土壤环境保护、塑料污染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综合管理、环境监督和执法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信访处)、应对气候变化与科技财务处、综合处、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处、水环境管理处、海洋环境管理处、自然生态保护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局、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负责联系三沙市、五指山市、临高县、屯昌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党组成员、副厅长
邸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