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由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www.hnsthb.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联系(电话:0898-65350100,电子邮箱:hnsthbt@163.com)。

  一、概况 

  2017年我厅按照《环境保护部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琼府办〔2017〕62号)的要求,制定了《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紧紧围绕群众重点关注的环境质量、环保审批、污染源监测、环境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环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强化制度机制保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制定了《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网站管理制度汇编》,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在省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空气质量、环境监测、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评、环境污染治理、污染物排放、污染源监测、企业环境信息污染源监测、饮用水水源监测等信息。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根据环保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今年新增了“中央环保督察进行时”、“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违法曝光台”、“饮用水水源监测”等特色栏目,网站功能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展,公众关注度持续提高。按照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目前实施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到集约化平台的迁移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27条,其中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3318条,占62.3%,通过微信、微博、报刊等其他方式公开2009条,占37.7%。

  1、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情况 

  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我厅105条权力和责任清单。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本厅综述、领导信息、公示公告、政府文件、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环境统计、规划计划、环境应急、重大项目、专项工作、行政处罚等信息。其中政务公开信息813条、建设项目环评信息254条、环境质量信息127条,污染源监测信息13条、污染源监管信息128件、发布行政审批结果信息349条。发布新闻动态信息1082条,发布国务院有关信息552条。

  2、环境质量信息公开 

  为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大力宣传生态环境质量优势,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更大的技术支持。2017年通过厅门户网、海南日报、手机APP及各类新媒体发布各类环境质量信息。在海南日报发布海南省环境质量季度公报4份、海南省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12份,“六五”环境日在海南日报上全文刊登《2016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通过手机APP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在海口港、动车站、美兰机场和凤凰机场的新华社海南分社多媒体电子显示屏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及地表水环境质量信息。通过省厅微信公众号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和各类环境质量报告。

  环境空气信息。在厅门户网站通过“海南省空气质量发布系统”实时发布我省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全年发布365期全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365期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日报; 12期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报及12期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公告,4期主要旅游区环境质量状况。

  水环境质量信息。通过厅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水环境质量信息,其中发布海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6份、海南省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12份、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治理水体水质状况12份、海南省主要入海河流入海断面水质信息12份、海南省重点工业区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季报4份、海南省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状况3份、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1份、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周报53份。

  3、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 

  在厅门户网站设置“污染源监测信息”栏目,主要公开污染源监测季报、污染源监测年报、直排海污染源监测季报,2017年共发布了13条信息。

  4、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 

  在门户网站设置“污染源监管信息”栏目,对环境监测与科技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防治、污染物总量排放控制、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核应急管理、环境监察等信息进行主动公开。2017年共公开128条环境监管信息。

  在门户网站开设“海南省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发布系统”,结合电子地图方式及时公布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及基本信息、监督性监测数据、自行监测数据和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收费等环境监管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企业污染源信息获取渠道。

  5、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了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办件所需提交的材料目录。以我厅门户网站和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为载体,提供我厅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等多项服务。2017年公开行政审批结果349条。

  6.中央环保督察信息公开 

  2017年在门户网站新建“中央环保督察进行时”专栏,主要发布中央环保督促进行时工作简报、媒体动态、督察整改信息。其中中央环保督察进行时工作简报共12期、中央环保督察进行时媒体动态325条、中央环保督察进行时督察整改188条信息。以及在我厅“双微”(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海南日报、海南日报手机客户端APP、南海网及各类新媒体发布中央环保督察信息。

  7.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情况 

  在门户网站发布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海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6篇政策解读信息。举办新闻发布会13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61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20件,信函申请3件,申请办结率100%。申请答复数24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3件,同意公开答复数1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4件。

  2017年我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费。

  四、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以及举报投诉。

  五、建议提案信息公开情况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完成所承办的49件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其中人大建议32件(主办12件、会办20件),政协提案17件(主办11件、会办6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厅门户网站公开了相关信息。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认真对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落实各项信息公开任务,严格按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部分环节还有待进一步推进,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充实丰富;政策解读丰富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还不能满足新形势新要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今后我厅将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7]191号)、《关于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琼府办函[2017]263)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通过规范主动公开目录,推进公开内容的细化和公开质量的提升。加快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政府部门信息互相关联、互相补充、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政府网站群体系。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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