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由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www.hnsthb.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联系(电话:0898-65350100,电子邮箱:hnsthbt@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厅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2016年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优化公开方式,提高公开质量,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我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依法履责,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厅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导和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履行职责中获得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对于属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业务处室严格按照规定审查公开,没有出现不实信息和泄密现象。

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动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整合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对外公开我厅建设环评、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污染源监管等政府信息。

拓宽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优化微博、微信公众号,构建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信息公开模式,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30条,其中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2741条,占75.5%,通过微信、微博、报刊等其他方式公开889条,占24.5%。

1、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情况。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我厅105条权力和责任清单。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本厅综述、领导信息、公示公告、政府文件、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环境统计、规划计划、环境应急、重大项目、专项工作、费用征收、行政处罚等信息。2016年通过政府公开目录公开的信息有2132条。其中发布或转发了《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32个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发布《关于海口市中医院琼山分院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关于2016年度海南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的公示》等建设项目环评、环境监管等政府文件信息1016条;发布了工作动态信息161条;2016年8月开始,我厅网站通过读取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并在我厅网站展现发布国务院有关信息588条,方便公众了解国家最新政策;通过我厅网站转载有关新闻媒体信息132条,聚焦环保,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2、环境质量信息公开

环境空气信息。在门户网站开设“海南省空气质量发布系统”,以电子地图方式发布展示海南省空气质量实时信息,涵盖SO2、CO2、PM10、PM2.5等数据,以及各类日报、周报、月报等期报,为公众及时准确了解海南各城市每天的空气质量状况提供便利。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海南省空气质量APP应用(手机版APP),公众通过手机下载客户端实时查看海南省各城市及站点空气质量指数(AQI)、可入肺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一氧化碳(CO)、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的实时数据和最近一周数据的趋势图。2016年共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报告760份,其中城市(镇)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65份;城市(镇)环境空气质量月、年报13份;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月、年排名13份;发布重点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季报4份;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365份。

水环境质量信息。2016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水环境质量报告113份。其中发布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周报52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6份,地表水环境质量年报1份,城市(镇)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12份,城镇内河(湖)水质月报24份,入海河口水质月报12份,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报告3份,重点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季报4份,重点工业园区近岸海域水质季报4份。

除了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环境质量信息外,我厅还在海南日报发布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环境质量季度公报、城镇内河水质月报、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在海口港、动车站、美兰和凤凰机场的新华社海南分社多媒体电子显示屏发布城市(镇)、旅游度假区环境空气质量小时监测数据,以及全省水环境质量月报、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同时,也在各机关单位、学校放置的人民日报多媒体电子显示屏上发布城市(镇)环境空气质量日报。

2、污染源信息公开

污染源监测信息。在厅门户网站设置“污染源监测信息”栏目公开信息9条,分4批次发布各季度全省61家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和自动监控设备各季度比对监测结果,发布各季度海南省直排海污染源监测信息,2015年省国控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年报。

污染源监管信息。在门户网站设置“污染源监管信息”栏目,对环境监测与科技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防治、污染物总量排放控制、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核应急管理、环境监察等信息进行主动公开。2016年共公开104条环境监管信息。

在门户网站开设“海南省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发布系统”,结合电子地图方式及时公布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及基本信息、监督性监测数据、自行监测数据和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收费等环境监管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企业污染源信息获取渠道。

3、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了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办件所需提交的材料目录。以我厅门户网站和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为载体,提供我厅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监督投诉等多项服务。2016年度公开行政审批结果824条。

4.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和双公示信息。2016年在门户网站新建“省级生态保护红线信息发布系统”,以电子地图方式展示发布海南省的省级陆域、海域生态保护红线数据,通过网络加强生态保护红线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态保护红线意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6年在门户网站新建了“双公示”栏目,及时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

5.回应解读信息公开情况。在门户网站发布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海南省“机动车十条”、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改革、环境信访工作意见、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等政策解读材料10篇。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4次,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

6.微信等其他方式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微博、微博发布政府信息591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78条,及时发布各类环保动态、政策解读等。制作、展出涉及大气、水污染防治,总量减排、生物多样性、核安全文化等主题展板15批次200余块;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服务商,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环境主题宣传短信近千万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网络申请7件,信函申请8件,申请办结率100%。申请答复数18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1件,同意公开答复数1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件。2016年我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费。

四、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以及举报投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厅为2015年新组建的行政职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制订和完善,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尽快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文件,继续坚持环境信息公开“服务于民”的宗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持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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