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2022~2023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情况的公示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2022∽2023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公示资金情况和问题的来访、来电。
一、资金支持项目情况
2022∽2023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表
序号 | 支持项目 | 拟支持金额 | 资金批次 |
1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160 | 2023年第二批 |
2 | 海南省三亚市在用锅炉尾气治理提标改造项目 | 291 | 2023年提前批 |
3 | 琼海市在用锅炉(第三批)低氮改造项目 | 116 | 2023年提前批 |
4 | 京博(海南)新材料有限公司全厂综合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260 | 2023年第二批 |
5 | 儋州市汽车钣喷共享中心绿岛建设项目 | 396.5 | 2023年第二批 |
6 | 东方终端透平机氮氧化物排放升级改造项目 | 592 | 2022年提前批 |
7 | 白沙黎族自治县生物质锅炉提标改造项目 | 290.5 | 2022年第二批 |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898-65236043(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
0898-65313255(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管理处)
0898-65313255(传真)
电子邮箱:dgs_stt@hainan.gov.cn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