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2025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和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拟分配情况的公示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2025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和2025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拟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公示资金项目情况和问题的来访、来电。
一、资金分配情况
(一)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序号 | 支持项目 | 拟分配资金(万元) | 项目承担单位 |
1 | 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 880 | 陵水县生态环境局 |
2 | 儋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 460 | 儋州市生态环境局 |
合计 | 1340 |
(二)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序号 | 支持项目 | 拟分配资金(万元) | 项目承担单位 |
1 | 白沙黎族自治县涉重金属矿历史遗留采选遗迹风险管控 | 700 | 白沙县生态环境局 |
2 | 临高县受污染耕地集中区域污染成因排查 | 310 | 临高县生态环境局 |
3 | 澄迈县受污染耕地集中区域污染成因排查 | 244 | 澄迈县生态环境局 |
合计 | 1254 |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898-65236043(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
0898-65853667(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 处)
0898-65350533(传真)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