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2025年(提前批)中央水污染
防治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为规范和加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规程》《海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2025年(提前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公示资金项目情况和问题的来访、来电。
一、资金分配情况
支持项目 | 资金(万元) | 项目承担单位 |
临高县文澜江多莲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规范化建设工程 | 2400 | 临高县生态环境局 |
南渡江一级支流龙州河屯昌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 | 4283 | 屯昌县生态环境局 |
合计 | 6683 |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898-65236043(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
0898-65236078(省生态环境厅水环境管理处)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