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2021年第二批及2022年第一批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2021年第二批及2022年第一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公示资金情况和问题的来访、来电。
一、资金分配情况
支持项目 | 资金(万元) | 项目承担单位 |
海南省澄迈县瑞溪镇等四个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项目 | 300 | 澄迈县生态环境局 |
宁远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调查项目 | 300 |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
文昌市珠溪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一、二期) | 12600 | 文昌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中心 |
合计 | 13200 |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898-65237942(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组)
0898-65236078(省生态环境厅水环境管理处)
0898-65236152(传真)
电子邮箱:hainanzlb@163.com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