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序号3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39.2020年底前,完成已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立桩定界工作。 |
责任单位 |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
责任人 | 毛东利 |
联系电话 | 65236006 |
整改目标 | 2020年底前完成已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立桩定界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 |
整改措施 | 全面调查梳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立碑定界工作进展情况,督促相关市县推进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立碑定界工作。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2018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整改工作的函》,全面梳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并督促市县开展农村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立碑定界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农村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含新划定)的标识牌、界碑界桩等已全部完成设置,进一步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具体整改情况见附件(海南省农村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立碑定界完成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