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海南省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第二批)分配情况的公示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海南省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公示资金情况和问题的来访、来电。
一、资金分配情况
市县 | 拟支持项目 | 资金(万元) |
文昌 | 文昌市珠溪河水质达标治理工程 | 1374 |
文昌 | 文昌市文教河坡柳水闸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治理工程 | 790 |
万宁 | 万宁市东山河(城西路至万州大道段)污水截流工程 | 1810 |
定安 | 定安富文矿区废弃矿井回填试点 | 69 |
东方 | 东方废弃井孔回填试点 | 57 |
合计 | 4100 |
二、公示时间
2020年8月31日至9月4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898-65237942(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组)
0898-65236078(省生态环境厅水环境管理处)
0898-65853662(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处)
0898-65236152(传真)
电子邮箱:hainanzlb@163.com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