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临高县近三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等评价意见的函
临高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关于临高县近三年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等评价意见的请示》(临环〔2018〕208号)收悉。经核查,现出具评价意见如下:
一、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临高县辖区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二、临高县开展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指标监测,并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进行评价。
2015年,临高县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36天,其中优级(API≤50)天数为180天,良级天数﹙50<API≤100﹚为143天,优良率为96.1%。
2016年,临高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349天,其中优级(API≤50)天数249天,良级﹙50<API≤100﹚天数99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9.7%。
2017年,临高县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44天,全年优级(API≤50)天数263天,良级﹙50<API≤100﹚天数7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8.0%。
三、临高县严格按照国家认证的点位和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监测,临城镇共有区域环境噪声认证监测点位103个,网格尺寸为300米×300米。
2015 年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均值50.0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夜间均值46.8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值均小于60 分贝。
2016 年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均值50.5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夜间均值45.6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值均小于60 分贝。
2017 年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均值50.1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夜间均值45.7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值均小于60 分贝。
近三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临高县现有一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即文澜江多莲饮用水水源地。
根据2015年、2016年、2017年监测结果,文澜江多莲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