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批复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海南医院(二期)核技术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海南医院(海南博鳌研究型医院):

单位报送的由海南金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海南医院(二期)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海南医院内,主要建设内容

(一)医疗综合楼负一层直线加速器1号、2号机房分别安装使用1台直线加速器(最大X射线能量均为10兆伏,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每台直线加速器配置1台锥形束X射线计算机体层成像设备(最大管电压150千伏,最大管电流1000毫安,属Ⅲ类射线装置),用于肿瘤放射治疗。

(二)在医疗综合楼负一层TOMO机房安装使用1台螺旋断层治疗装置(最大X射线能量为6兆伏,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肿瘤放射治疗。

(三)在医疗综合楼负一层后装机房安装使用1台后装治疗机(内含1枚Ir-192医用放射源,最大装源活度为3.7×1011Bq的 ,属于Ⅲ类放射源),用于肿瘤放射治疗。

(四)在医疗综合楼负一层CT1室和CT2室分别安装使用1台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最大管电压150千伏,最大管电流1300毫安,属于Ⅲ类射线装置),用于模拟定位。

(五)在医疗综合楼三楼DSA1和DSA2室分别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最大管电压均为125千伏,最大管电流均为1000毫安,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治疗。

二、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限值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述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安全管理要求,有效控制电离辐射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确保项目运行后附加给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剂量分别控制在5mSv/a和0.lmSv/a内。

四、加强放射源及相应场所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存放场所应采取相应的安保措施,严防丢失、被盗。

五、及时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每年1月31日前通过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提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年度评估报告。

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电离辐射污染防治设施管理。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琼海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至琼海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22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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