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346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王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海洋环境核应急发展建议”提案(第034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做好核应急工作是核能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我省高度重视核应急工作,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理性、协调、并进的中国核安全观,以安全为前提发展核能事业,大力推进我省核应急能力建设。

一、完善组织体系,成立核应急队伍。核电项目落地昌江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核应急组织体系和核应急队伍建设。2009年成立了省核应急委,成员单位经过多次调整,目前已增至36家,基本实现了核应急责任单位全覆盖。成立了省核应急委专家咨询组、组建了12个省核应急专业组儋州市成立了市核应急委、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和7个核应急行动组。昌江县成立了县核应急委、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和7个核应急行动组。目前,我省基本形成了省核应急委统一领导、省与市县分级负责、以专家咨询组为技术支撑、以专业组和行动组为执行力量的核应急工作体系。

二、建设核应急基础设施,强化物质保障。为了应对突发核事故,我省建设了省核应急指挥中心、儋州市核应急指挥中心、昌江县核应急指挥中心、昌江核电厂核应急指挥中心、省十二个专业组指挥中心(指挥室)、核电厂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应急撤离道路网、救灾物资储备库、超级通讯基站、核与辐射医学救援基地等基础设施,确保核应急过程中指挥顺畅、执行高效、保障有力。

三、编制核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我省编制了《海南省核应急预案》《昌江核电厂场外核应急预案及执行程序》,组织开展了核应急综合演习和单项演习。今年将按有关规定对两个预案进行修订,并继续组织开展核应急综合演习。

在海上核应急工作中,如何采用有效措施快速处理泄漏到海水中的放射性物质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会随时关注有关政策和新技术信息,积极为研究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服务。

感谢您对海南省核应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及电话:唐海平   65306027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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