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国家海洋督察问题整改措施

(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序号18、19整改完成的公示

国家海洋督察问题整改措施(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序号18):落实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管控措施,2021年9月底前,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规范养殖尾水排放口设置。截止2021年10月,我厅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入海排污口管理工作的通知》(琼环海字20213号);序号19:制定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标准。2023年1月16日经省政府同意,联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6/475-2022)。该两项任务均已通过销号评估审查。现在我厅外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到2023年3月3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杨寿云

联系电话:0898-65236591  13111959000

电子邮箱:yangsy@hainan.gov.cn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