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发布海南省第三批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目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5日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是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重要环节,从源头降低油墨、油漆、涂料中VOCs含量可有效实现减排。国家标准《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及行业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HJ 2537-20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水涂料》(HJ 457-200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喷墨墨水》(HJ 567-2010)都对油墨、油漆、涂料中的VOCs限量有明确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和《海南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依据国家标准GB/T 38597-2020、GB 18582-2020、GB 38507-2020和行业标准HJ 2537-2014、HJ 457-2009、HJ 567-2010的规定,结合我省开展油墨、油漆、涂料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评估结果,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现联合向社会公布《海南省第三批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油墨油漆涂料产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