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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对外公开

                                   琼环函〔2024191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海南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732205

建议答复的函

乐东代表团

贵团提出的《关于修改完善〈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深入调查分析,认真研究办理,提出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秸秆禁烧相关背景

(一)秸秆禁烧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我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农林废弃物。

(二)生态环境部对秸秆露天焚烧的管控要求

生态环境部始终对秸秆露天焚烧保持严的基调,多次指出秸秆露天焚烧是东北重污染天气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各省市应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2024年3月,生态环境部领导在吉林省调研时指出,要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秸秆利用产业化发展,从源头减少焚烧风险,有效防范秸秆焚烧引发重污染天气。

(三)各省市秸秆禁烧管控范围

经查阅各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和相关文件,全国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全域禁烧的有17个,分区禁烧的有14个。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发达省市以及黑龙江、河南、山东等农业大省均为全域禁烧秸秆

二、我省秸秆禁烧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技支撑提高秸秆禁烧管控效率

目前全省18个市县共建有756路高位摄像头,具备火点自动感知和报警功能。高位摄像头全部接入省社管平台,监控覆盖农耕地面积2.6万平方公里基本实现全省农耕地监控范围全覆盖。2023年全省通过高位摄像头共发现秸秆焚烧火点1973起,2024年1月-7月共发现火点1094起。与2022年4月25日-5月1日,756路高位摄像头在一周时间内发现1881火点相比,秸秆焚烧得到大幅改善。

  (二)推进水稻秸秆科学还田

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海南省主要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实施指导意见》组织专家组调研指导,科学推广秸秆粉碎直接还田、秸秆腐熟还田等适用技术,保障还田作业质量。同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对各乡镇、行政村“两委”负责秸秆禁烧人员、水稻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等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

(三)多渠道推进秸秆离田综合利用

在大力推进秸秆直接还田的同时,鼓励各市县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印发了《海南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方案》,组建海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家指导组,编制了《海南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目录》, 发布海南省十大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指导市县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离田多元化利用。各市县依托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积极开展秸秆“五化”利用, 带动秸秆离田利用能力不断提升
  (四)指导市县打造综合利用样板

指导各市县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如海口市通过健全机制、合理布局、培育主体、专项推进、典型宣传等多种举措,大力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和基料化利用,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三亚市将茄子、辣椒、圣女果等瓜菜秸秆粉碎制作生物燃料颗粒,燃烧发电。儋州、万宁、定安等市县建设了秸秆田间堆肥点,有效推进了秸秆肥料化利用。琼中县通过“村级收集、乡镇转运、企业处理”模式,发动农户将秸秆送至收集点粉碎添加动物粪便及生物菌剂发酵堆沤后制作有机肥。

三、解除秸秆全域禁烧的影响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将进一步增大

近年来经过一系列严格管控,我省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PM2.5年均浓度由2015年的20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23年的12微克/立方米。2024年、2025年我省PM2.5浓度目标任务分别为12微克/立方米、11微克/立方米。在低浓度水平下保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必须持续、全面加强所有本地污染源管控,争取每一个0.1微克。根据海南省大气复合污染综合来源解析研究结果,生物质燃烧(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等)占PM2.5来源比例为13%,若秸秆全域禁烧改为分区禁烧,污染源有所增加,同时,秸秆分区禁烧易出现思想麻痹松懈、划分区域不科学、防控措施落实不严等问题,将导致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进一步增大。

)与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的要求有差距

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谱写新征程美丽海南新篇章争当美丽中国示范样板实施方案》要求“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秸秆是具有丰富氮、磷、钾及有机质养分的可再生生物质资源,提高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对于促进农牧业系统良性循环、保持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省当前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单一,秸秆综合利用的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五化”利用以肥料化为主,占比高达88.65%,仍未最大化发挥资源利用效率。秸秆就地露天焚烧,不利于发挥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秸秆焚烧可能造成的其他危害

一是造成火灾隐患。秸秆就地露天焚烧极易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田地大火,山林附近的秸秆焚烧还易引发山火,造成严重后果。二是影响交通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会造成能见度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三是破坏土壤结构。秸秆焚烧导致土壤中有益细菌、微生物失活,破坏土壤生态系统,造成土壤板结,降低土壤肥力。四是秸秆焚烧形成的浓烟和焦土破坏当地环境形象,与绿水青山、碧海蓝天的“美丽海南”形象不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研究

省农业农村厅正在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海南省农作物秸秆科学禁烧研究项目,在特定区域开展不同气象条件下的焚烧试验通过焚烧与禁烧比对观测大气中主要污染物以及PM2.5的变化情况系统分析部分区域秸秆焚烧对大气环境的真实影响情况。开展水稻秸秆粉碎还田以及就地焚烧后种植情况对比试验观测两种模式下土壤养分、水稻产量及品质水稻“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三化螟二化螟、稻纹枯病稻瘟病”等病虫害的发生流行情况。计划今年年底前编制海南省农作物秸秆科学禁烧研究报告。

(二)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秸秆是重要的可再生资源,秸秆管控更重要的是引导改变秸秆利用处理方式,实行“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一是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根据秸秆资源规模及秸秆综合利用实际需求,合理布局秸秆收储运点(站)采用财政补贴等措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秸秆收集、贮运和综合利用服务,提高秸秆收集、运输、存储能力。二是丰富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我省当前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单一,秸秆“五化”利用以肥料化为主,占比高达88.65%。我省将积极探索秸秆利用有效途径,合理提高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比例,通过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解决秸秆填埋、堆放、还田等带来的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和农产品品质变差、产量下降等问题。

(三)科学开展秸秆焚烧管控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省领导已就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秸秆禁烧的调研专报件作出批示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科学开展秸秆焚烧管控,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绘制美丽海南新画卷。

感谢贵团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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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吕林贵;联系电话:6523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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