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南平农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规划范围:东至本号镇放马河,西至保亭县行政边界,南至隆广镇五一村,北抵吊罗山林区,规划区面积113.52平方公里,同时把南平农场位于保亭县内的区域作为规划协调区,协调区面积5.39平方公里。
发展定位:从保亭陵水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着手,充分挖掘南平农场的旅游资源与比较优势,协同周边旅游区的共同发展。
核心功能:以原生态为发展基础、康养医疗、生态颐养为服务特色,集温泉养生、休闲度假、中药文化体验的复合型康养度假健康城。
用地规模:本次规划范围11894.89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630.39公顷,村庄建设用地312.35公顷。
人口规模:规划区预测2030年常住人口总量为4.8万人,旅游接待人口1.6万人。
二、委托单位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海南农垦南平农场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南平农场场部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83431485
联 系 人:李皆宁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瑞和路18号
联系电话:020-85554701
联 系 人:许乃中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98号
联系电话:0898-66751848
联 系 人:陈振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对规划进行合理性和协调性分析,对规划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结合区域环境资源承载力评价对规划方案进行综合论证,提出规划的优化调整建议和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公众就本规划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2) 公众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建议和意见。
七、本次公示有效期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海南农垦南平农场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