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海洋生态环境管控上,我们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陆海联动,构建海陆一体、功能清晰,具备海南特色的管控格局。一是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以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为前提,促进海洋资源环境有序发展,确保海洋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差。二是坚持陆海统筹,有效衔接。陆地和海洋是一个生态共同体,在划定近岸海域管控分区时,统筹考虑陆海交互影响、区域海域的开发利用现状和保护需求以及我省湾长制实施等情况,做好近岸海域管控分区与我省海洋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划规划的对接,加强陆域与海域的有效衔接。三是坚持目标导向,更加重视以海定陆。结合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和要求,以当前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以及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为依据,在开发建设活动、旅游和港口航运、污染排放、保护修复等方面,提出符合我省实际的分区管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