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构成了我国以环评制度为核心的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也是我国“六位一体”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
从他们之间的关系来看,“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是有序衔接的事前预防性制度,它们构成了目前生态环境准入的框架体系。“三线一单”是政府对本区域生态环境管理的宏观把握,是环境准入中的综合准入要求;规划环评是行业部门、地方、园区对针对本行业、本区域相关规划“量身定制”的管控要求,在优化规划方案上提出务实、管用的生态环境准入建议;项目环评是企业对具体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方案,是环境准入中的项目准入要求。因此,三者是有序衔接的关系。
对于不同类型的规划环评,“三线一单”与之衔接的环节可以有所不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三线一单”的衔接可通过“一单”来实现,重点关注园区产业方向和规模是否满足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流域开发等规划环评与“三线一单”的衔接可通过“三线”来实现,重点关注规划选址是否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质量底线及水资源利用上线等要求。
规划环评中对项目环评的管理要求是实现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的关键环节。规划环评提出的下阶段项目环评管理要求应包括项目环评可简化的内容和需强化的工作。一方面,对规划环评已解决的行业定位、空间选址和累积影响等问题,项目环评可简化相关工作;另一方面,对规划环评阶段难以分析透彻的问题,如特征污染物的环境影响等应作为项目环评论证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