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乐东黎族自治县动员汇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9月16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乐东黎族自治县,对该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当天召开督察工作动员汇报会,督察组组长陈宇清、副组长林阳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乐东县委书记孙世文围绕督察重点内容作工作情况汇报和动员讲话,会议由乐东县委副书记、县长黄文聪主持。会后,乐东县与会人员还参加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卷测试。


会议现场

乐东县与会人员参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卷测试。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是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本次督察主要针对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标志性项目推动落实情况,以及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开展督察,特别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此次督察主要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核查、走访问询、调研座谈、案件交办、典型案例、线索移交、制作专题片等形式开展。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向乐东县委、县政府反馈,主要内容通过省级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督察发现的有关问题将实行分类处理,对容易解决的,现场移交移送;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专函专办、挂牌督办、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现场进驻结束后,由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权限、程序和要求移交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和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

根据安排,督察组于2021年9月16日-9月30日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98-85527109,专门邮政信箱:乐东县A003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08:00~12:00、14:30~18: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乐东县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如发现督察组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请拨打督察工作作风监督电话:0898-65236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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