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生态环境监测和创新应用能力建设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生态环境监测和创新应用能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的要求,开展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第九条规定:评估主体可以自行组织评估,除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由于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因此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海南联合绿洲环境保护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中介组织开展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生态环境监测和创新应用能力建设项目
2. 项目位置:海南省海口市、儋州市、文昌市、三亚市、琼中县
3. 评估责任主体: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4. 建设内容:(一)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和创新应用中心(“一核心”)建设微塑料监测和成分鉴定实验室、新污染物监测和筛查鉴定实验室、海岛大气观测和污染输送研究实验室、水环境和水生态协同创新监测实验室、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和量值溯源实验室以及生态环境创新应用平台等6个核心技术和研究能力建设。新增实验室使用面积4600m2(建筑面积为6000m2)。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和创新应用中心在现有建筑基础上扩建(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测综合楼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98号。
(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和评估中心(东部),建设农业面源监测评估实验室、农业面源机理研究和模拟分析实验室2个实验室。改造后实验室使用面积为60m2。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和评估中心建设地点位于海南省文昌市,拟利用文昌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已有业务用房进行升级改造。
(三)污染源和应急监测中心(西部)建设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实验室、污染源监测实验室2个实验室。改造后实验室使用面积为675m2。污染源和应急监测中心建设地点位于海南省儋州市,拟利用儋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已有业务用房进行升级改造。
(四)热带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南部)建设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1个实验室。改造后实验室使用面积为303m2。热带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建设地点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拟利用三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已有业务用房进行升级改造。
(五)热带生态环境立体监测中心(中部)建设常规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碳监测评估和技术研究实验室、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和土壤样品管理实验室。新增实验室使用面积为4123m2(建筑面积为5890m2)。热带生态环境立体监测中心新建热带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综合楼,建设地点位于琼中县S304省道西侧。
本项目不涉及土地征收、青苗补偿及房屋征收等。本项目投资估算为34960.41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生态环境监测和创新应用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方面进行分析;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建议和诉求;通过调查,整理分析群众诉求和风险因素,判定风险程度;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特别是与项目建设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机构和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 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的影响;
2. 项目建设是否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3. 项目建设是否影响公众生活,公众有何诉求;
4. 对项目建设实施是否持支持态度;
5. 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表达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意见、建议及相关诉求,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信息、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建议及诉求,将对本项目建设实施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评估责任主体: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66705673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美兰区白驹大道98号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稳评报告编制单位:海南联合绿洲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电话:18889204019 邮箱:18889204019@163.com
公示日期:2024年 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