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序号3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已划定的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源工作任务,所有不达标饮用水源地全部制定水质达标方案。

责任单位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责任人

陈清波

联系电话

65236078

整改目标

全面排查已划定的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所有不达标饮用水源地全部制定水质达标方案。

整改措施

对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源开展排查,制定水质达标方案。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整改工作的函》。全面排查已划定的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源。全省所有不达标饮用水源地已全部制定水质达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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