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序号3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已划定的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源工作任务,所有不达标饮用水源地全部制定水质达标方案。 |
责任单位 |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
责任人 | 陈清波 |
联系电话 | 65236078 |
整改目标 | 全面排查已划定的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所有不达标饮用水源地全部制定水质达标方案。 |
整改措施 | 对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源开展排查,制定水质达标方案。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整改工作的函》。全面排查已划定的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源。全省所有不达标饮用水源地已全部制定水质达标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