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公开遴选海南省2024年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情况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分散采购项目遴选办法(试行)》,结合工作需要,我厅拟公开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海南省2024年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情况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任务
海南省2024年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情况评估。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经费预算为人民币370000.00元。
(三)项目依据及需求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及《关于印发<海南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对海南省2024年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四)完成时间
2024年12月底前。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
2.法人单位及项目团队组成成员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
3.具有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在固体废物领域有多年工作基础,熟悉“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封面。包括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项目申请书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页码。
3.(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本项目选定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申报单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工作方案包括项目内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研究成果目标及形式等。工作方案应加盖公章。
5.项目研究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按顺序列出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6.业绩证明。相关委托书或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项目报价函盖章。
申报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三)信息发布及报名方式
(一)本次遴选活动所有信息均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hnsthb.hainan.gov.cn/发布。
(二)本次遴选不发放纸质文件,请申报单位自行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三)申报单位将所有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密封后邮寄或送至海南省生态环境厅910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邮箱:13976294255@163.com。
(四)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遴选评审
具体遴选评分细则详见附表2。
我厅将成立项目评审小组,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分细则设定的遴选评价标准和细化量化评审因素,综合各申报单位的资信、业务能力和报价等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在不高于项目经费预算的前提下,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五)合同签订
评审结束后将中标候选人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hnsthb.hain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签订项目委托合同书。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厅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
邮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海南省生态环境厅910办公室。
联系人:刘录
联系电话:0898-65323151
附件:1.海南省2024年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实施情况评估项目申请书
2.遴选评分表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1日
附件1
海南省2024年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情况
评估项目申请书
项目任务名称: | 海南省2024年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情况评估 |
申请单位: | (加盖公章) |
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地址: | |
编织日期: |
目 录
一、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
二、项目研究方案
三、项目团队相关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四、法人授权签字
五、业绩证明
六、其他材料
七、报价函
附件2
海南省2024年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情况评估项目遴选评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满分 |
技术、能力部分(满分90分) | |||
1 | 技术方案 (5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工作内容、实施规划思路和技术框架方案等)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打分,最高计20分,有缺漏项或欠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20 |
1.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难点分析的科学性、合理性、透彻度进行综合打分,最高计5分,有缺漏项或欠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2.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重、难点提供的应对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具体度进行综合打分,最高计5分,有缺漏项或欠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成果质量保证措施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打分,最高计10分,有缺漏项或欠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续服务承诺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时性进行综合打分,最高计10分,有缺漏项或欠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2 | 投标人能力(40分) | 项目技术负责人: ①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须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在固体废物领域工作10年以上,得5分(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主持过“无废城市”建设方案编制项目或固体废物管理类课题,每有1个得5分,最高得20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30 |
项目组成员: ①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相关专业配置合理且具有2名(含2名)以上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参加过“无废城市”建设方案编制项目的,得10分。 ②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相关专业配置基本合理且具备1名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参加过“无废城市”建设方案编制项目的,得5分。 ③其他情况不得分。 (证书内容则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他内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0 | ||
投标报价部分(满分10分) | |||
1 | 投标报价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10 |
合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