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22号)要求,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经生态环境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议,同意我省初审推荐名单及排序,现将推荐对象情况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2个,备选对象1个

1.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局

2.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3.海南省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备选对象)

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1名,备选对象1名

1.陈表娟

2.朱小媛(备选对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推荐对象提出意见,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期限:20231220202312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贤路9号省生态环境厅办公楼806室人事处(邮编:570203)

电子邮箱:rsc_stt@hainan.gov.cn

联系电话:65236028、65236037

    

附件:1.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2.推荐对象主要经历

3.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1219


附件1

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一、先进集体

(一)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局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局为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正处级内设机构,主要负责省级执法事项和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监督指导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处理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和跨行政区生态环境问题;负责全省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受理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投诉举报;负责组织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参与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

(二)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研究中心”“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海南分院”牌子为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是海南省重要的综合性生态环境科研机构。

(三)海南省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为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直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负责海口市大气、水、土壤、噪声等要素环境质量监测;承担全市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为环境管理服务等各类专项监测;参与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和预警预报;负责全市环境监测数据分析研判。

二、先进工作者

(一)陈表娟,女,汉族,群众,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正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理学学士。

(二)朱小媛,女,黎族,中共党员,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大学学历。


附件2

推荐对象主要经历

一、陈表娟

历任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化学分析室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技术管理室副主任、高级工程师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总工室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正高级工程师。

二、朱小媛

历任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聘用人员,陵水黎族自治县三才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管理人员,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生态环境监察大队队员,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附件3

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一、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局(先进集体)

    近年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中心任务,在“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大背景下,带领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克服困难,奋力作为,勇于斗争,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讲政治严规矩,践行初心使命做表率。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胸怀“国之大者”,保持敢为人先的奋斗姿态,把党的创新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在新冠疫情特殊时期,党员干部冲在前,主动投入抗疫一线,指导做好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在乡村振兴驻点工作中,党员接续轮换,一茬接着一茬干。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围绕主责主业,以党建促进执法业务发展。组织全省交叉执法和大气督导检查工作中,检查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全程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和工作成效把关。2021年,厅执法局党支部被海南省委直属机关工委评为“标准化党支部示范点”。三是主题教育取得实效。在全省组织开展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和混凝土(沥青)搅拌行业环境管理专项行动,整治工作从痛处着手、向实处发力,规范并树立了一批环境管理样板企业,两个专项被列为全省第一批主题教育“小切口”专项整治项目。

(二)谋实效出实招,全力推进监管执法高效协同。一是着力解决在“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新体制下,执法部门与职能部门之间协作不顺畅、配合不紧密等新问题,研究出台了《海南省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细则(试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向“高效协同”转变。二是在执法改革过渡期,组织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召开协调座谈会,商讨解决执法改革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生态环境部门与执法部门紧密协作。三是将海口市作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协作试点地区,多次深入调研,组织海口市执法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研究讨论,形成《执法协作配合》等6项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成果,加快建立协同高效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机制。四是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2021年以来荣获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全国表现突出个人10名。坚持实战锤炼执法队伍,2021年以来共派出15批102人次参加强化监督帮扶,其中21人获得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获得奖励和表扬的比例排全国前列。

(三)用心用情用力,努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一是树牢执法为民理念,高效处置信访投诉,确保环境信访件不拖、不压、不漏,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核实环境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二是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准确把握问题根源,积极消除群众顾虑,采用“双走进”方式引导群众和企业“面对面”,把“诉求摊在桌面上”。2021年以来,厅执法局直接处理堵点难点等重大投诉74件,处理数量与全国省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相比位居前列。2022年,厅执法局被海南省委政法委评为“海南省维稳安保工作先进集体”。

(四)敢于动真碰硬,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紧盯日常执法监督的同时,组织开展了18个执法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全省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56宗,罚款1.66亿元,牢牢守住了海南自贸港生态环境保护底线。二是压茬组织大气专项督导检查,检查市县各类涉气污染源3919个,发现大气环境问题2327个,督促市县集中解决了一批涉气环境问题。2022年底,全省空气质量指标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五)精准帮扶指导,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2020年以来,联合相关厅(局)开展生态环境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13场,与企业面对面,集中指导帮扶,直接服务企业1000余家。二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举办10场“量身定制”的送法入企培训,送法律、送制度、送技术、送服务,补齐行业环境管理短板,累计对1080余家企业进行培训。三是召开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生活垃圾焚烧厂等环境管理推进会及畜禽养殖案情通报会7场,针对企业发展中难点堵点问题,组织有关环境管理专家和法律专家共同研讨解决。四是制定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方案,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对清单内企业以非现场执法检查为主,大大降低了对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影响。2021年以来,全省共开展非现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1561家次。

二、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先进集体)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加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研究中心”“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海南分院”牌子,是海南省重要的综合性生态环境科研机构。海南省环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以科技创新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为突破口,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为建设生态一流、绿色低碳自由贸易港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党建与业务融合促进知行合一。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党建标准化建设,获批海南省直机关首批标准化党支部示范点。创新“三会一课”六种形式,实施党建与业务融合“党员+技术骨干双向培养”“理论+业务学习双轮驱动”等“五个二”专项行动,以工作实绩检验党建成效,实现党建和业务“双发展、双促进、双推动”,党建创新案例获2023年省直机关“椰树杯”党建创新引领工作创优案例二等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党员先锋队”和“环保志愿服务队”两支队伍,在2022年海南“0801”疫情中,选派志愿者驰援三亚一线抗疫,技术骨干驻点市县开展涉疫污水和垃圾处理处置技术指导帮扶,共有19名同志获评省生态环境厅“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人员”。

(二)当好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智囊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记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国之大者”,支撑中办、国办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和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多项制度文件出台。研究制定陆海统筹的GEP核算技术规范。探索建立水质、水量、行动3个维度流域生态综合补偿机制,创新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新模式。积极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开发全国首个茶叶碳标签产品,支撑建立海南碳普惠管理平台和低碳应用场景。近年来,10项成果分别纳入生态环境部制度创新成果推广清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并向全国推广,20多篇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

(三)当好高水平蓝碳研究的“探路者”。系统开展红树林、海草床、渔业碳汇、海洋负排放研究,建成海南首个蓝碳观测通量塔、首个海洋负排放研究示范基地和海洋牧场渔业碳汇示范基地,积极开展蓝碳领域国际学术交流,不断拓展国际影响力。开发海口三江农场碳汇项目,推动完成海南首单蓝碳生态产品交易。开发首个省级红树林碳汇方法学,使用该方法学开发的万宁小海红树林碳汇成功用于抵消2023年消博会碳排放,助力海南大型会展活动实现碳中和。参与国家红树林CCER方法学编写并作出积极贡献。

(四)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排头兵”。率先在全国开展低浓度水平下大气复合污染综合来源解析和协同控制研究,支撑建立“监测预警-评价研判-末端响应的大气污染防治全链条工作机制,助力海南PM2.5浓度持续改善。基于海南农村实际,建立海南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制度+试点工程”成套解决方案。积极开展海洋塑料污染治理实践,建立海洋垃圾“渔民—渔船—渔港—塑料回收利用”多元共治体系,探索“无塑海洋”社区治理新路径。

(五)当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的“主力军”。系统开展全省土壤、地下水、流域、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环境调查评估,以及抗生素、农药残留、微塑料等新污染物专项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海南生态环境本底。开展重点流域生态现状调查和生态安全评估,填补海南重点流域水生态空白。完成覆盖海南岛和西沙诸岛所有土壤亚类百余个土壤1米原状整段标本的科考、样品采集制作和标准化检索,建立西沙群岛土系,建成全国生态环境系统首个土壤标本馆。研究制定《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地方标准7项,助力海南自贸港绿色标准体系建立。

三、海南省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支撑、服务、引领”作用,为海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贡献监测力量。2019年以来,连续4年获全国实验室能力考核优秀单位;2021年获海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020年获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国家地表水采测分离工作得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报表彰。

(一)强业务,促履职,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新成效。一是说清环境质量状况,支撑政府履职考核评估。以“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为导向,巩固环境质量监测,强化污染源监测,适时开展问题水体溯源、降雨全过程等专项监测,截至2023年以来,共获取各类有效监测数据263.8万个。针对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波动,加密分析,深度研判,快速预警,推动测管联动工作闭环。2023年以来,编制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328期,发布水质自动监测预警254次,累计完成环境质量月报、环境质量公告20期,出具监测报告152份。近年来,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排名持续领先,多项污染物屡创历史新低;2022年海口市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优良率近三年首次实现“双百”目标。二是织密环境监测网络,构建先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率先在全省编制印发《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专项规划(2021-2030年)》,持续攻关先进设备,承担市级首批“揭榜挂帅”榜单中“健全污染污染防治机制”的硬件建设任务,目前全市已建成15类共229套监测设施,为建设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高水平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筑牢硬件支撑。三是打破常规监测模式,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全市7个点位建设13套固定式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联合交警部门在交通主干道开展机动车尾气监督抽测,双管齐下助力机动车尾气治理。2021年配合交警部门开出全省首张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罚单。突破自动监测站监测范围局限性,及时出动臭氧、颗粒物、VOCs走航监测车,对国控站点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进行走航监测,快速锁定浓度异常点位。打好水环境监测“组合拳”,在全省市县中率先结合降雨量、台风影响、水体异味等因素,开展多轮专项监测,助力“六水共治”。在全省市县中率先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遥感监测。着力提升辐射应急监测水平,在全省市县中率先开展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演练。

(二)夯基础,练内功,在监测能力上实现新突破。秉持“技术建站、质量强站、人才兴站”理念,夯实监测数据质量。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每月举办“监测大讲堂”,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大幅拓展监测领域,目前已具备水和废水、海水、海洋沉积物、土壤、底质、生物、噪声、振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等15大类336项517个方法640多个参数的检测资质。落实监测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调整增设内部科室5个、扩编22个,不断充实壮大监测干部队伍。提高实验室监测能力水平,配置ICP-MS、GC-MS等实验室分析和现场仪器设备587台(套)。在专项工作和技术练兵中提能增效,近年来队伍中涌现出生态环境部2023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督帮扶突出个人、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突出个人、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个人奖等先进典型。

(三)优作风,敢担当,为锤炼环保铁军先锋注入新动能。鼓励和引导党员干部在应急监测、预报预警、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工作中“走在前列、当好表率”。针对春节、元宵等空气质量重点时段,党员干部带头坚守岗位,每小时不间断发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攻坚克难,组织开展工业园区24小时驻点监测。组建党员突击队,疫情期间,冲锋抗疫一线,开展涉疫废水监测,充分彰显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环保铁军精神。疫情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获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通报表彰。

四、陈表娟(先进工作者)

陈表娟同志35年如一日地扑在生态环境监测一线,为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海南省委批准确定的省政协主席联系服务重点专家、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海南省“515人才”、海南省“领军人才”生态环境部“国家环境监测尖端人才”“国家环境监测一流专家”。

(一)政治为先,爱岗敬业有为。始终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海南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常年承担“传、帮、带”责任,培养了近百名中青年监测骨干,为2019年海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工作任劳任怨、敬业尽职,多年来深入监测一线,科技成果硕果累累,累计出版或参与出版专著10余部,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完成重要技术报告40余篇,主持编制国标地标2项,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笃行务实,严格质量把关。在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潜心研究、勤奋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深厚的理论功底和过硬的技术能力。引领中青年业务骨干连续5年获评国家实验室能力考核优秀单位,筑牢全省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主持完成“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国家级环保验收10余项和60余项省级环保验收完成生态环境监测、环境调查及评估、环境应急监测、环境信息综合分析等项目近百余项,对保证监测工作质量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把关和指导作用。

(三)开拓创新,破解焦点问题。秉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是技术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理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适应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发展需要,勇于攻坚技术难题,带领团队着力解决了多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实际行动讲政治顾大局。一是主持完成了“十三五”“十四五”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编制的《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改革方案》构建了新时代的海南监测新局面。二是积极推动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工作,大胆先试先行、扎实稳步推进抗生素、典型农药、微塑料和全氟类化合物等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新污染物治理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重要突破筑牢风险防控屏障。三是主持开展海南本岛其他重点流域水生态监测评价工作,创新探索性构建了海南省水生态监测与评价体系,主持编制的《海南省水生态监测与评价方法》填补了海南在水生态监测领域的空白是主持《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海南洋浦PX项目周边区域环境与健康预调查》等省部级项目和带领团队在“六水共治”治水攻坚战各项业务技术工作中,充分发挥关键性技术支撑作用

(四)实战攻坚,经受重大考验。始终秉持着人民生命安全第一位,积极处理群众投诉,倾心倾力解民忧。2020年初疫情发后,为确保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安全,该同志牵头统筹部署全省监测力量,组织省内18个市县及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全省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方舱医院、集中隔离点、污水处理厂开展疫情期间应急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分析研判,用专业和专心守护人民生命安全。东方市“9˙23”环境污染事件文昌京基智农民众投诉、三亚“0316”船只碰撞等事件中均第一时间赴现场,及时倾听群众呼声,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并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完成监测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依据,发挥了关键性技术支撑作用,多次受到政府、省厅领导表扬。

五、朱小媛(先进工作者)

朱小媛同志从事环境执法工作以来,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工作中爱岗敬业、勤恳务实、责任心强,业绩突出,先后荣获2021年、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2021年-2022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工作表现突出个人,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

(一)强化理论学习,综合素养较高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规范性文件精神,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类检查、培训、抽调等机会,以战促练促提高,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从事环保工作以来积极参加12次各类业务、理论培训,不断增强自身综合素质。

(二)坚持爱岗敬业,严格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每一个违法问题都查实查细。工作中朱小媛事事躬亲,对上级交办的线索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总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核实2018年以来,朱小媛共参加行政检查927家次,发现问题297个,督促违法问题整改273个。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主动帮扶指导企业改进环境管理问题,2022-2023年分别组织开展了对正面清单企业帮扶指导活动、混凝土搅拌站和重点水行业污染专项帮扶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企业环境管理能力提升。每年组织开展新型装备应用培训,邀请专业人员向所属执法人员辅导环境移动执法设备使用技巧和现场使用仪器办案的方法,高科技装备赋能执法工作,有效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执法实践中砥砺初心、提高能力。哪里有举报,朱小媛就到哪里去;哪里有污染,朱小媛就查到哪里去。在执法过程中被群众围堵讨要说法时,朱小媛毫不退缩,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说服群众,最终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狠抓案卷质量对承办的案件始终严把证据关和程序关,严格对照全国案卷评查标准制作案卷,确保经手的每一宗案卷都经得起考验,在全省案卷评查中参评案卷均为优秀等次,朱小媛从事环保工作以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5宗,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8宗,不予处罚决定书4宗,2宗正在立案调查当中、1宗正在法制审核中,依法移送公安局行政拘留16宗,共处罚款829余万元,有力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县环境违法问题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三)勇于担当作为,完成各项重大任务2021年—2023年,共参加1轮次省内大气专项督导工作3轮次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工作在帮扶工作中,朱小媛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优良作风,爬烟囱、蹚污水,只要是工作需要的,都义无反顾,出色的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2023年3月,连续两轮参加全国重点区域监督帮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生态环境部表扬。

(四)谨守廉洁底线,保持艰苦作风注重加强党性锻炼,从严要求自己,确保清廉执法。在执法工作中,朱小媛始终坚持秉公执法,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敢于碰硬,坚不办人情案、不收受任何财物,自觉接受公众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让环境执法更加公正、透明、高效。朱小媛始终以专业的执法办案人员修养,履职尽责,做好环境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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