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和本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计划,开展全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技术路线制定等工作。

(二)承担全省省级考核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指导和组织各市县监测机构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承担南海生态环境质量专项监测。

(三)负责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建立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源动态数据库,综合分析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编制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报告、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评价报告、污染源委托监测数据报告,发布各类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环境应急监测信息。

(四)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方法研究,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理论、政策和发展趋势研究,编制各类专题研究报告。

(五)承担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建设和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技术管理、技术培训、监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等,对社会监测机构开展质量控制管理。

(六)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机构设置

内部设置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人事科、后勤科、监测业务室、质量管理室、监测科研室、生态遥感室、大气环境监测室、水环境监测室、土壤环境监测室、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室、污染源监测管理室、应急监测室、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室、统计室、分析测试中心、南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18个科级机构。

第二部分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详见“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03.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50.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新增人员,相应增加人员经费;二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对生态环境状况的关注,加大了对环境监测的投入;三是2024年下达中央资金海南省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调查项目。其中,收入总计9503.1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9461.28万元、上年结转41.83万元;支出总计9503.11万元,包括教育支出27.9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7.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449.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0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03.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50.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新增人员,相应增加人员经费;二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对生态环境状况的关注,加大了对环境监测的投入;三是2024年下达中央资金海南省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调查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27.92万元,占0.29%;科学技术(类)支出67.78万元,占0.7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9.97万元,占6%;卫生健康(类)支出136.87万元,占1.44%;节能环保(类)支出8449.55万元,占88.91%;住房保障(类)支出251.02万元,占2.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7.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03万元,主要是根据2024年度工作需要增加海滩垃圾监测业务培训、海南省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调查项目采样质控、钻井质控等培训。

2.1)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0.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56万元,主要是我单位争取省科技厅的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资金预算较上年争取到的资金有所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95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成功申请省科技厅的科技条件平台专项项目资金预算。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2024年预算数为19.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4.73万元,主要是我单位结转上年度重点研发专项资金,2024年未争取到此类资金。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4.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1.1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5.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2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36.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9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5.(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0万元,与上年持平。

(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4年预算数为1762.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27.72万元,主要是2024年下达中央资金海南省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调查项目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2024年预算数为3394.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26.75万元,主要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对生态环境状况的关注,加大了对环境监测的投入。

(4)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032.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7.53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人员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51.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21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三、关于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990.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99.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6.32万元、津贴补贴475.98万元、绩效工资1149.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4.8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65.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6.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49万元、住房公积金251.02万元、医疗费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0万元、邮电费21.62万元、奖励金0.54万元。

公用经费691.04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13万元、办公费39万元、印刷费12万元、手续费0.24万元、水费4.73万元、电费33.82万元、邮电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67.63万元、差旅费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维修(护)费80.88万元、租赁费12.68万元、会议费3.2万元、培训费34.9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专用材料费60.64万元、劳务费39.5万元、委托业务费43万元、工会经费33.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73万元、生活补助6.8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99万元。

四、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8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拟安排出国(境)团(1次,出国(境)2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85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9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15批约76人次。

(二)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无此类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无此类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无此类预算。

六、关于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61.28万元、事业收入553.6万元、上年结转856.3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7.9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8.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995.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02万元,结转下年761.25万元。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0871.2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087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56.32万元,占7.8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61.28万元,占87.03%;事业收入553.6万元,占5.09%。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54.0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新增人员,相应增加人员经费;二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对生态环境状况的关注,加大了对环境监测的投入;三是2024年下达中央资金海南省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调查项目。

八、关于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010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0.81万元,占39.47%;项目支出6119.14万元,占60.53%。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92.7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新增人员,相应增加人员经费;二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对生态环境状况的关注,加大了对环境监测的投入;三是2024年下达中央资金海南省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调查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无此类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8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3.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19.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有车辆1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6辆(其中2辆为西沙、南沙大气环境背景监测站运维工作电瓶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35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4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8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9461.29万元、单位资金606.85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环境监测项目,预算安排1407.52万元,主要用于大气、地表水、海洋及生态质量等各要素环境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绩效目标是完成编制各类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完成上收的15个市县28个(按实际上收数量计)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运维维护和管理;完成空气自动监测站检查;完成每日编制18个市县空气质量预报信息,通过电视台、发布系统、手机APP向公众发布;保障33个国控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和6个省控流域生态补偿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正常运行,对全省73个水站(含市县控水站)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完成每年2个季度监测近岸海域51个省控海水水质点位,10项基础指标,18项化学指标,11项全项监测指标,获得省级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信息;完成对在用监测仪器设备开展检定、校准工作以及各类监测工作的质量控制工作,开展对市县环境监测站开展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监测能力考核等相关工作;定期开展省控地表水断面监测;获取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并进行分析评价,每月编制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开展省控地下水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开展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开展劣V类水体断面、污染水体断面和入海河口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完成海南省省级河(湖)长制河流湖库水质监测项目监测工作;获取入河(湖)排污口监督性抽测数据;完成2023年度、2023年4季度及2024年1-3季度海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填报、审核、上报工作;通过形成2024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遥感影像解译数据集,得到全省及18个市县生态质量指数结果;完成对全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形成22个县域生态环境变化趋势。

2.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预算安排1065万元,主要用于我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监测设备更新,绩效目标是完成生态质量样地监测,掌握海南省典型生态系统物种组成、群落结构和功能的时空格局及其变化趋势。通过客观评价生态质量状况、科学进行生态风险预测预警、探索生态前沿热点、精准制定生态监管策略,为推进生态质量整体稳定向好提供数据基础与技术支撑;完成全省水生态环境监测,获取水生生物监测数据,调查掌握重点流域生境状态,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区域水生态业务化监测任务,获取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反映我省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打好“碧水保卫战”和“六水共治”攻坚战提供监测数据支撑;完成对流域补偿断面监测,获取监测数据,为赤田水库流域补偿专项工作及全省其他跨界水体的流域补偿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基础;完成文昌铺前大气超级站至少9个月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提高文昌铺前大气超级站各项监测数据的有效率,为说清海南省大气环境质量提供数据支撑;完成对老旧无法修复及故障的PM2.5监测设备进行更新,确保监测数据连续性及有效性,为全省空气质量评价提供有力支撑;同时,购买噪声监测设备、负氧离子监测设备等,确保噪声、负氧离子、降尘及污染源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9个省控管理的流域生态补偿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正常运行,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保障海南省水质自动综合监管平台正常稳定运行,各项功能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各类报表满足水站管理需求;通过开展新型污染调查试点监测工作,掌握海南省重点流域,以及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地表水和沉积物中新污染物的主要类别、组成特征、污染现状,获得新污染物监测数据,完成海南省重点流域,以及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新污染物试点调查报告,为海南省新型污染物治理监管提供数据支持和建议;完成直排海污染源抽查抽测,掌握入海排污口水质达标状况和排污企业监测结果准确性,为海洋环境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完成对未通过业务系统必要性审核企业的现场核查。

3.海南省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调查项目,预算安排1776万元,主要用于查明海南省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范围及变化特征,分区确定海南省的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解析地下水关键指标高值的天然和人为原因,绩效目标是完成地下水环境现场监测设备采购,实施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调查项目,提升我单位地下水环境监测能力,支撑主管部门地下水环境管理和决策,为地下水质量评价、污染评价和考核管理提供理论依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反映各级政府设立的自然科学基金支出。

十七、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反映用于重点研发计划的有关经费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款):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指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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