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征集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行业专家:
为贯彻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及《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我厅拟组建“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新污染物治理领域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技术咨询机构、专业社会团体在职和退休人员。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涉及的专业或行业中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化学工程、化学分析、环境健康、公共卫生、生态毒理学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专业意见;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技术标准等;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5.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二)专业条件
入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至少一项条件:
1.从事新污染物或化学品管理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熟悉相关管理政策和技术方法,能够科学指导相关工作;并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主持或参与过上述行业重要文件起草工作2个及以上;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主持或参与过2个及以上新污染物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的可研、设计、环评工作;或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主持或参与过新污染物技术研究或环境管理课题2个及以上;
3.从事新污染物或化学品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工作,熟悉新污染物或化学品的人体暴露或环境暴露分析、毒性评估工作,以及对人体健康及环境风险评估工作,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主持或参与过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项目2个及以上;
4.从事新污染物或化学品环境监测分析相关工作,熟练掌握行业内环境监测、采样分析等相关标准和技术方法;
5.从事新污染物科研工作,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主持或参与过新污染物环境行为、生态和健康风险评估、管控技术以及绿色替代技术等相关科研课题2个及以上;或主持参与过上述相关科研课题1个及以上,并发表影响因子超过5的新污染物研究相关SCI论文2篇及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过新污染物污染防治、化学品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地市级以上科技奖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行政审批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党纪、行政、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4.在专业领域造成过恶劣影响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本单位或本行业规定不得作为专家的。
三、推荐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以单位集体申报的,原则上各单位推荐人数不得超过10人。
四、入库专家的职责
(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提供科学、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的工作意见并对自己的意见负责;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技术评估活动中获取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服从有关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安排,相关项目受邀专家收到邀请后,应及时回复是否参加;
(四)发现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五、推荐程序
(一)专家申请
申请入库的专家需填写《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如实填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工作业绩、主要成果、论文和专著等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并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或个人签名确认。
(二)资格审核
我厅将对申请材料进行仔细核实,严格把关,择优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专家,确定专家库名单。
(三)公示
审定拟入库专家人选,通过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入库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管理。专家库人选将不定期更新。
申请材料电子版请于2023年3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我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厅土壤处,刘录 0898-65323151;
省环科院,刘川 0898-65657610。
电子邮箱:liushui0518@163.com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附件:1.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申请表
2.新污染物治理专家个人承诺书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 | ||||
工作单位 |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
通讯地址 | |||||
从事专业、技术方向 | □新污染物风险评估(包括健康风险和环境风险评估) □新污染物监测分析 □新污染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技术 □新污染物相关国际公约、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研究 □化学品或新污染物环境管理 □公共卫生及环境健康领域 □新污染物绿色替代技术研发 □其他(请注明) | ||||
专家个人简介 | |||||
工作业绩、主要成果 | |||||
发表论文和专著情况 | |||||
申请方式 |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 | ||||
专家所在 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个人签名 | 年 月 日 |
注:单位推荐的需要出具单位意见;个人申请的个人签名。
附件2
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个人承诺书
作为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新污染物治理专家,我将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省厅有关专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作如下承诺:
1、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在技术咨询中坚持原则,不受任何权势、利益主体和人情的左右,科学、公正地提供咨询;遇到与专家利益相关或可能使专家失去公正性和客观性情形时,主动回避参与该项目的技术咨询。
2、科学严谨,谨言慎行。技术咨询前认真研读项目相关文件,对自己擅长的领域严格把关;根据专业技术咨询情况起草书面意见,意见科学合理、公正客观,并对提出的意见负责;不对外泄露尚未公开的咨询信息和商业秘密。
3、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不收取相关单位或个人等利益相关方给予的礼金、有价证券、银行卡、购物卡等;不参加利益相关方组织的营业性娱乐活动或旅游;不在利益相关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及相关规定,自觉接受本专家管理机构的处理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