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序号38)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2019年底前,完成已划定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立桩定界工作。 |
责任单位 |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
责任人 | 陈清波 |
联系电话 | 65236078 |
整改目标 | 完成我省已划定的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立桩定界工作,进一步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
整改措施 | 推进全省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完成标识牌、界桩、界碑的设置。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整改工作的函》 《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督促市县开展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立碑定界工作,目前全省在用的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标识牌、界碑界桩等已完成设置,进一步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具体整改情况见附件(海南省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立碑定界完成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