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批复乐东220kV西崖Ⅰ线改接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乐东220kV西崖Ⅰ线改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起于220kV望楼变电站,止于220kV西南部电厂~I回线144号塔附近π接点的220kV双回架空线路,长约7.4km,新建铁塔26基,拆除铁塔2基。

(二)新建起于220kV望楼变电站,止于安望I回线124号塔和望崖I回线2号塔附近的220kV双回架空线路,长约0.3km,新建铁塔2基,拆除铁塔2基。

(三)在220kV望楼变电站内调整2个出线间隔,更换2个间隔的电流互感器。

二、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限值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述工程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工程建设及运行中公司应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相关要求,有效控制电磁辐射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电场强度控制在4000V/m内,磁感应强度控制在100μT内。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本工程环境保护“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至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82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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