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退回一期芳构化装置升级改造及配套
仓储设施和公用工程系统完善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8日,我厅受理你公司委托海南墣锦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一期芳构化装置升级改造及配套仓储设施和公用工程系统完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下称《报告书》),并于6月5日召开专家审查会,审查认为《报告书》存在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缩小大气风险影响评价范围、遗漏大气风险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及结果错误、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等问题。
2024年6月7日,我厅收到你公司《关于<一期芳构化装置升级改造及配套仓储设施和公用工程系统完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退件申请函》。经研究,我厅同意退回《报告书》,请你公司依照专家评审意见补充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