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2022年第二次、第三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相关市县行政审批局,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要求,加强对各市县环评审批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对环评文件编制的事中事后监管,我厅开展了2022年第二次和第三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工作,发现14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根据《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分办法》)相关规定,我厅决定对涉及的11家编制单位和15名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处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上述11家编制单位和15名编制人员若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涉及的相关审批部门应当做好环评审批中的日常监督检查,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各市县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要切实加强环评审批质量把关,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附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主要质量问题 | 编制单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编制人员及信用编号 | 审批部门 | 处理意见 | 处理依据 |
1 | 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儋州弘源建材有限公司 | 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报告表提出生产线作业采用“湿法作业+设备全密封”处理后粉尘无组织排放,不满足《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物料破碎时,应在破碎机进料口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出料口采用密闭装置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和《机制砂骨料工厂设计规范》(GB51186-2016)“应对破碎、筛分及输送转运站等扬尘点设置收尘装置”的要求。 | 海南琼州环境评价有限公司91460000698903315X | 许良BH000325 | 儋州市生态环境局 | 对环评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失信记分5分 |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记分办法》第七条 |
2 | 琼海桂海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东升十九队山口岭V1矿段配套机制砂环境影响报告表 | 琼海桂海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报告表提出“破碎和筛分出料口均设置喷雾除尘装置,在主要产尘设备密封加盖”后粉尘无组织排放的措施,不满足《机制砂骨料工厂设计规范》(GB51186-2016)“应对破碎、筛分及输送转运站等扬尘点设置收尘装置”的要求。 | 广州环科宝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91440101MA5D20PLXN | 张延东BH024708 | 琼海市生态环境局 | 对环评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失信记分5分 |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项,《记分办法》第七条 |
3 | 年产5万根环形混凝土电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海南长和丰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1.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报告中搅拌粉尘经布袋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不符合《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中“除储库底、地坑及物料转运点单机除尘设施外,其他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并高出本体建(构)筑物3m以上”的要求。 | 海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赵淼 | 文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对环评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失信记分5分 |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第十项, 《记分办法》第七条 |
4 | 海南德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干混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海南德邦科技有限公司 | 降低废气排放标准。项目应执行《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 46/524-2021),而非《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海南鸿立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刘菡 |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对环评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失信记分5分 |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记分办法》第七条 |
5 | 海南拾成投资有限公司新州水泥制品厂环境影响报告表 | 海南拾成投资有限公司 | 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原料存放区未采取封闭措施,搅拌楼和筒仓粉尘经布袋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不符合《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相关要求。 | 海南琼州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许良 | 儋州市生态环境局 | 对环评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失信记分5分 |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记分办法》第七条 |
6 | 年产30万立方米装配式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ALC)及15万立方米砌块(AAC)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海南建全装配式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水源强遗漏锅炉软化水再生废水。本项目配置1台15t/h的生物质燃料蒸汽锅炉,未分析锅炉软化水工艺及再生废水产生量、处置方式等。 | 深圳市博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MA5GUFB055 | 周自坚BH046455 | 儋州市生态环境局 | 对环评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失信记分5分 |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记分办法》第七条 |
7 | 海南金宏海水泥制品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海南金宏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报告表提出“搅拌机及除尘设施均位于密闭厂房内,经集气罩+移动式除尘器处理过滤后的废气在厂房内排放,颗粒物等污染物逐渐沉降,因此未设置排气筒。”不满足《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中“除储库底、地坑及物料转运点单机除尘设施外,其他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并应高出本体建(构)筑物3m以上。”的相关要求。 | 海南鸿立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刘菡BH008480 |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对环评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失信记分5分 |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记分办法》第七条 |
8 | 三亚市大园辉长辉绿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三亚市花岗石材料厂 | 项目所提环保措施不可行。项目开采区、加工区以及排土场处的初期雨水核算量与正确计算结果相比偏低(报告中核算量:开采区31m3、加工区10m3以及排土场24m3,正确计算结果应为:开采区241m3、加工区81m3以及排土场189m3),导致了各自分区沉砂池设置偏小(报告中沉砂池设置情况:开采区40m3、加工区20m3以及排土场30m3),所提环保措施不可行。 | 海南绿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黎公铭BH017981 | 三亚市吉阳区生态环境局 | 对环评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失信记分5分 |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记分办法》第七条 |
9 | 海口椰彩食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海口椰彩食品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源强核算有误。报告表所核算出的6t/h生物质锅炉生物质燃料使用量(0.057t/h)与市面上常规的同类型6t/h生物质锅炉燃料使用量(1t/h)相比较偏低,氮氧化物源强核算偏小。 | 云南绿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赵素芬BH024918 |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对环评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失信记分5分 |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记分办法》第七条 |
10 | 金雨海洋智慧渔业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 海南金雨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遗漏儋州峨蔓火山海岸省级地质公园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用地位于2014年省政府批复的儋州峨蔓火山海岸省级地质公园内,报告表未识别出该生态敏感区,并缺失相关分析论证。 | 云南弘睿天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530111MA6P8F4P5G | 杨忠军BH026247 | 儋州市生态环境局 | 对环评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失信记分5分 |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七项,《记分办法》第七条 |
11 | 海南省南渡江(澄迈县瑞溪村段)河道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澄迈城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悬浮泥沙、环境风险溢油源强核算错误。(1)项目疏浚采用6艘80m3/h、3艘120m3/h的绞吸式挖泥船,高峰时同时安排5艘船施工,报告书以1艘120m3/h挖泥船核算的悬浮泥沙产生量为5.07t/h,以此折算后的0.47kg/s(经核,应为1.41kg/s)为源强进行预测的悬浮泥沙增量(大于10mg/L)的最远扩散距离为186m;根据报告书,项目区下游200m为花鳗鲡等鱼类“三场一通道”,报告书仅以1艘船且源强偏小2倍的量进行悬浮泥沙的扩散预测,导致对下游鱼类“三场一通道”的影响程度分析不足。(2)报告书以672kg柴油为溢油源强偏低,应采用报告书P200核算的2个油舱共65.2t的单舱燃油量,即32.6t。 | 海南金鸿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91460100MA5T4Q6U9P | 林扬碧BH018911 |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对环评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失信记分5分 |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记分办法》第七条 |
12 | 定安县新吴溪河道清淤工程(美傲村至下屯村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定安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悬浮泥沙、环境风险溢油源强核算错误。(1)项目疏浚采用6艘160m3/h绞吸式挖泥船,报告书以1艘挖泥船、挖泥速率40m3/h核算的悬浮泥沙产生量为1.69t/h,以此预测的悬浮泥沙增量最远扩散距离为200m;根据报告书,项目下游约2000多米为定安县南渡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报告书以1艘船舶且源强偏小3倍的量进行悬浮泥沙扩散预测,可能导致对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程度分析不足。(2)项目采用6艘绞吸式挖泥船和3台挖掘机对河道和滩地进行疏浚,报告以挖掘机油箱满载油品量200L(168kg)作为溢油事故源强错误,应采用绞吸式挖泥船单舱燃油量,即26.04t。 | 海南人驰环境咨询有限公司91460100394132419M | 梁学坚BH019134 | 定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对环评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失信记分5分 |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记分办法》第七条 |
13 | 海南中生制药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海南中生制药有限公司 | 氯化氢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标准错误且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本项目化验室无机废气氯化氢有组织排放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氯化氢排放浓度标准,即30mg/m3,而本报告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即100mg/m3,执行标准有误且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 深圳华智环境有限公司91440300MA5GQELA67 | 张宇BH044795 |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对环评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失信记分5分 |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记分办法》第七条 |
14 | 儋州和庆和岭木材加工厂项目 | 儋州和庆和岭木材加工厂 | 环境空气现状评价错误。报告表在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里,用污染源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值来判断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概念错误。 | 深圳市博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周自坚 | 儋州市生态环境局 | 对环评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失信记分5分 |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记分办法》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