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印发2023年海南省环境监管
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部令 第27号)有关要求,我厅对各市县生态环境局反馈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单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2023年海南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予以印发。请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关于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有关工作要求,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自行监测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工作。
附件:2023年海南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