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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对外公开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海南省届人大次会议第732084

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现就符勇能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琼府办函〔2022〕287号)中明确的职责,我厅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建立分级评估机制,按照市县评估自查和省级评估抽查组织实施。省级评估抽查包括对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评估;市县评估自查由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评估。2022年和2023年我省均开展此项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送生态环境部;二是指导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2022年,指导儋州、定安、屯昌等市县完成6个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环评审批。2023年指导市县完成1个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环评审批。

二、经省政府同意,2022年10月我厅联合相关职能厅局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推进建筑行业绿色发展,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及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利用,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等工作部署。

三、我厅积极配合厅制定《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旨在完善我省建筑垃圾立法体系,解决我省建筑垃圾管理突出问题;配合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我省涉及建筑垃圾问题整改工作,补齐全省建筑垃圾短板,提升治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

以上意见,供答复代表时参考。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418

(联系人:刘录;联系电话:6532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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