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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环函〔2023181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海南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12334号

建议答复的函

王长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基础设施建设中更好贯彻生态文明理念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推进基础设施绿色高水平建设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全力做好基础设施项目环评要素保障

(一)发挥专班效能

环境影响评价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对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贯彻中央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关于抓项目促有效投资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实施的决策部署要求,保障重大项目高标准谋划、高效率审批、高水平建设,我厅成立促有效投资保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对需要服务保障重点(重大)规划和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提前介入、专人服务、定期调度,实现“即受理即转评估、即评估即审查”,提高环评报告质量,提升环评审批效能。保障重点(重大)规划和项目高标准谋划、高效率审批审查、高水平建设。

专班紧扣环评制度服务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初心使命和功能手段,靠前服务,提出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应当在选址选线及可行性研究阶段引入环评服务力量,从前端、从源头做好生态环境准入和优化工作,避免建设单位在项目即将动工建设前才办理环评手续。通过建立提前服务和绿色通道机制,指导建设单位避让环境敏感区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推动了牛路岭灌区工程、海口羊山大道至定安母瑞山公路(定安琼海段)、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什运至白沙高速公路鹦哥岭隧道及连接线工程(主线和牙叉连接线部分)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落地。

(二)把好项目准入关

坚持源头预防,主动对接指导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运用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优化项目选址、选线及产业规划布局,预判识别环境制约因素和敏感问题,避免项目因不符合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无法落地。

严格把关环评审批要求,依法依规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环评审批质量,确保重大投资项目不发生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对纳入清单的拟建重点(重大)项目,主动对接、及时提醒建设单位落实环评主体责任,防范“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行为。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如我厅在服务什运至白沙高速公路鹦哥岭隧道及连接线工程时,鉴于水满连接线建设位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占用较多天然林(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海南苏铁集中分布区)、对生境造成新的切割,对生物多样性保护造成不利影响,生态环境影响较为突出,且该连接线建设的必要性不充分提出暂缓实施水满连接线的建议;在服务G98环岛高速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时,对选址选线占用的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逐一论证分析,要求建设单位开展不可避让性论证,进一步优化工程选址选线;在服务牛路岭灌区工程项目时,识别出工程项目开发任务中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并提出优化建议,同时针对周边居民饮用水源分散且存在超标风险的情况,提出“优水优用、好水人用”原则,要求工程应优先重点保障城乡居民饮用,合理调配水资源总体布局,并逐步清退“小、散”及不达标水源等建议。上述优化调整建议已被建设单位采纳。

二、高水平开展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

(一)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体系。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积极做好绿色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编制《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及驿站规划》《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等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形成以环岛旅游公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道和环岛近海旅游航道规划建设为抓手、立足于旅游功能的陆海统筹全域风景道体系。

(二)推进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贯彻生态保护理念,加强项目的选址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坚持绿色公路生态选线原则,顺应自然走势,尽量避让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等环境敏感,无法避让的通过灵活选取路线指标,采取以桥代路、以隧代路等工程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强化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加强周边环境的监测与评价,编制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项报告,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强化资源利用加强土地、林地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用地、用林效率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等材料再生利用,提高不可再生资源利用效率。

三、将适应气候变化工作融入基础设施建设

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绿色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气候韧性,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实现减缓与适应有机融合,我省编制《海南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35)》明确在我省未来的基础设施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理念,对涉及我省能源供应安全保障的基建设施,充分考虑高温、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变化及其影响和风险评估,将应对气候变化有效融入基础设施建设中,指导企业做好并网、消纳和调度相关工作。

四、下步工作计划

将严格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理念,持续发挥源头预防作用和促有效投资保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职能,指导有关单位在规划和项目前期即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优化完善规划建设方案,避免走弯路。同时牢牢守住环评审批关口,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发现的环保问题,指导建设单位在依法依规、符合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优化选址选线,助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水平绿色建设。

感谢您对基础设施绿色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0月20

(联系人:杜云空,联系电话:6523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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