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信访局转来你们反映澄迈老城经济开发区1800吨拉伸缠绕膜厂项目环评有关问题的信访材料收悉。经我厅现场勘查、调阅相关资料并问询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建设单位的问题

经调阅项目环评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审批后公告、环评文件(公示稿)和环评文件(报批稿)等材料,该项目建设单位均为海南泽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述材料中均未查询到海南绿袋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

二、关于项目涉嫌未批先建的问题

经现场勘查及问询,该项目于2017年动工建设,澄迈县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0月对其“未批行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南泽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按规定缴纳相应罚款。

三、关于环保投资的问题

经调阅环评文件,该项目环保投资约18万元,占建设总投资约为3%。经对环评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初步核查,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废气处理工艺为可行技术,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并妥善运营管理相应污染治理设施的前提下,项目废气排放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我厅已要求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项目污染治理设施未落实到位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同时将该项目纳入环评文件质量技术复核范围,如发现项目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我厅将依法依规对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予以处理。

感谢你们对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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