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3)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103.2018年3月底前出台《海南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下达《关于加快推进直排海污染源排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所有入海排污口进行摸排,并登记建档。

责任单位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责任人

陈清波

联系电话

65236168

整改目标

对全省所有入海排污口进行摸排并登记建档。

整改措施

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直排海污染源排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出台《海南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对全省所有入海排污口进行摸排并登记建档。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已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直排海污染源排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琼环水字〔2017〕26号)和《海南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琼环水字〔2017〕30号)。已于2017年12月完成对全省入海排污口排查并登记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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