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公告(一)补充公告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1年拟公开招聘12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固体废物管理、大气环境研究和海洋生态环境研究等3个岗位拟分别专项招聘贫困家庭2021年硕士以上(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各1名(均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方可办理入职手续)。截至目前,招考报名工作已结束,经审核,以上3个岗位报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均未达开考要求。根据招聘实施方案和招聘公告(一),以上3个岗位报考人员范围调整增加“2021年硕士以上(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的硕士以上(含)学历学位人员”(详见附表)。报考人员范围调整后,3个岗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17日(已报名人员无需再报)。

以上3个岗位报名结束后,将一并公告本次招考各岗位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下一步招考工作事宜。

附表: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调整一览表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1年6月11日


附表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调整一览表

序号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资格条件

招考

形式

专业要求

其他(满足任一条件)

年龄

1

固体废物管理

(专项招聘贫困毕业生)

1

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等相关专业

取消专项招聘贫困毕业生限制,招聘2021年硕士以上(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或择业期内的硕士以上(含)学历学位人员。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考试

2

大气环境研究

(专项招聘贫困毕业生)

1

环境科学与工程、大气科学、气象学等相关专业

3

海洋生态环境研究

(专项招聘贫困毕业生)

1

环境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生态学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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