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关于符朝辉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厅党组决定:
符朝辉同志任水环境管理处处长,免去其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职务;
林小斌同志任水环境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清波同志任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一级调研员,免去其水环境管理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谷广烨同志主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工作。
符朝辉同志协助孔令辉副厅长协调环评制度改革和“三线一单”工作。
中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0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