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省级会展项目专项审计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印发的《海南省支持会展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旅规〔2020〕11号)《海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会展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琼商展函〔202348号)《海南省商务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会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商展函〔2022〕38号》《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支持会展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琼财建〔2023〕159号)《海南省商务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会展资金支持的国际会议有关要求的函便函〔2024〕7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我厅聘请了第三方审计机构海南中审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个人独资)对2023年度经由我厅申报的会展项目:2023影响力国际气候创新大会申报省级会展资金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开展审计,并根据《海南省支持会展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旅规〔2020〕11号)关于<海南省支持会展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琼财建〔2023〕159号中规定的支持标准测算奖励金额,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审核,该项目奖励金额为2,112,362.05元(含引进费200万)。

如对上述审计结果有异议或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我厅应对气候变化与科技财务处联系。

公示期:2024426日至428日。

联系方式:0898-65236080

电子邮箱:hjtqkc@163.com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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