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单位收支总表

八、 单位收入总表

九、 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隶属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是公益二类环境科研事业单位,加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研究中心、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海南分院牌子,根据海南省委编委批复,其主要职能为:

(一)开展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理论与政策研究,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二)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固定污染源、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农业与农村污染控制技术研究,开展南海和热带岛屿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研究。

(三)开展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战略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排污许可,污染治理、清洁生产、环境监理、分析测试等生态环境技术咨询工作。

(四)开展蓝碳科学技术及政策研究,推进蓝碳相关试点示范,推动蓝碳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五)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计划、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工作,承担专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维、数据库建设管理等信息技术服务。

(六)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机构编制方案,目前设置办公室、科技科、财务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环境规划与政策研究所、环境评估与排污许可中心、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大气环境研究所、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水环境研究所、农业农村与土壤环境研究所、热带生态与空间规划研究所、南海生态环境研究所等14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见附件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13.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3.85万元,主要是根据2024年我省财政预算的统筹安排,结合我院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增加了新污染物治理方面的投入,以及上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结转其中收入总计5,413.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431.14万元、上年结转982.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5,413.59万元,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15.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985.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4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13.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3.85万元主要是根据2024年我省财政预算的统筹安排,结合我院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增加了新污染物治理方面的投入,以及上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类)支出115.87万元,占2.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78万元,占3.12%;卫生健康(类)支出51.78万元,占0.96%;节能环保(类)支出4,985.72万元,占92.1%;住房保障(类)支出91.44万元,占1.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1)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2024预算数为2.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5万元,主要是上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持续推进,发生了专项工作经费支出,本年结转金额减少所致。

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技术基础(项)2024预算数为1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3万元,主要是上年度专项技术基础项目持续推进,发生了专项工作经费支出,本年结转金额减少所致。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交流与合作(款)国际交流与合作(项)2024预算数为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了100万元,主要是2024年我院申报并获批省科技厅支持的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0万元

  2.(1)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预算数为111.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新增人员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预算数为5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新增人员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预算数为1.07万元,与年持平,主要是我院原编内去世人员未成年子女遗属生活补助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预算数为51.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新增人员所致。

4.(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项)2024预算数为1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6万元,主要是根据《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稍做调整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预算数为851.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83万元,主要是根据《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稍做调整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2024预算数为3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根据2024年工作安排,继续开展项目工作。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24预算数为1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88.61万元,一是根据2024年工作安排,压缩海南省大气复合污染综合来源解析项目工作经费,用于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二是上年度安排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研究中心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一期)”项目已完成,2024年不再安排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4预算数为1971.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31.58万元,主要是结转了上年中央资金安排的“海南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经费所致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2024预算数为9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是根据2024年工作安排,继续开展项目工作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2024预算数为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42.43万元,主要是2022年结转的中央资金安排项目“海南省重点区域矿区遗留固体废物(废渣)等重金属污染源调查”上年已实施完成,2024年无同类资金结转和安排同类项目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24预算数为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万元,主要是根据工作安排,新增“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项目

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24预算数为10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是根据2024年工作安排,继续开展项目工作

5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预算数为1292.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5.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新增和工资津贴调整,二是新增公用经费。

5.住房保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预算数91.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8万元,主要是2023新招录新增人员所致。

  三、关于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604.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7.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0.28万元、津贴补贴178.81万元、绩效工资316.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8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5.9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8万元、住房公积金91.44万元、医疗费3.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0.63万元、邮电费10.30万元、生活补助1.07万元、奖励金0.18万元;

公用经费216.8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8万元、办公费2.16万元、印刷费2.76万元、咨询费20万元、邮电费3.60万元、差旅费5.40万元、维修(护)费5.86万元、租赁费10.26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3.27万元、专用材料费8.16万元、劳务费6.00万元、委托业务费45万元、工会经费12.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70万元、生活补助3.12万元。

  四、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1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11.76万元,较年预算增长105.59%主要原因加大蓝碳及相关环保领域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更好服务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自贸港建设,拟组织参加生态环保技术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等对外交流学习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2024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3次,出国(境)3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国际蓝碳科学委员会(美国)国际合作洽谈会晤团组:目的地为美国,人数为1人,天数为4天,主要任务为参加国际蓝碳科学委员会(美国)组织的国际合作洽谈会晤;2.应对气候科技交流团组:目地的为美国加州,人数为1人,天数为4天,主要任务为加强与美国加州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科技交流合作;3.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协同治理蓝碳学术交流团组:目的地为瑞典、挪威,人数为1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应瑞典环境科学研究院、挪威水环境研究所邀请参加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双跨团组赴瑞典、挪威与相关科研机构就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协同治理蓝碳等领域科学问题开展学术交流,并探讨潜在国际合作项目。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3万元)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3辆,计划购置 0辆。

公务接待费1.38万元,年预算持平根据单位的工作安排,公务接待经费基本做到应编尽编,全年计划公务接待12 批,共计110

(二)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无此类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无此类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无此类预算

  六、关于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4年单位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31.14万元、事业收入26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500.00万元,上年结转15,482.45万元预算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15.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16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44万元,结转下年10,085万元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收支总预算23,673.59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收入预算23,673.5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482.45万元,占65.4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31.14万元,占18.72%;事业收入260万元,1.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500.00万元,14.78%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367.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增加了自有资金上年结转、事业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八、关于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不含结转下年10,085万元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支出预算13,58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4.62万元,占11.81%;项目支出11,983.97万元,占88.19%。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了8,282.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事业收入项目支出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项目支出等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此项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7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76.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业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3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4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431.15万元,单位资金8175.00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蓝碳研究及应用示范项目,预算安排80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蓝碳研究中心发展路径研究,提升蓝碳基础研究能力,促进蓝碳中心与国内外蓝碳研究科研团队开展科研协作,利用海南得天独厚的蓝碳资源,积极开展蓝碳科研与试点示范工作,不断提高蓝碳中心科研技术水平,为“双碳”目标实现作出海南贡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等)主要包括:海南省典型区域海草床碳收支研究报告1份;海洋牧场及渔业碳汇方法学研究报告1份;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碳交换研究报告1份;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高水平建设路径研究报告1份;印度尼西亚红树林保护和社区生计试点研究报告1份;建设温室气体通量观测塔1座;运维温室气体通量观测塔2座;开展蓝碳研讨及宣传活动1次;上述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2.省环科院建设运行项目,预算安排59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主要是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项目拟通过利用单位自有资金弥补财政资金缺口,确保单位“三保”支出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提升单位生态环保科研能力,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省级生态环保科研院所技术力量优势,组织开展大气源解析、生态安全和新污染物治理等各类科研工作,为打造国内一流生态环境科研单位创造条件。绩效目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等)主要包括:通过弥补单位财政资金三保缺口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科技人员经费保障率100%单位正常运转经费保障率100承接生态环保技术服务项目80个;专(编)著出版1部;青年创新基金项目完成论文发表4篇;政策建议文本1份;建成通量观测塔2套;珊瑚培养等科研实验室仪器设备正常使用率100%

3.蓝碳中心建设及运行项目,预算安排13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主要是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加挂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牌子,项目拟通过利用单位自有资金弥补财政资金缺口,落实2024年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做强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目标任务,确保蓝碳中心正常运转和高质量发展,促进蓝碳中心更好地与国内蓝碳研究科研团队开展科研协作,利用海南得天独厚的蓝碳资源、区位优势和先行政策,积极开展蓝碳科研、试点示范和国际交流,不断提高蓝碳中心科研技术水平和国际影响力,为“双碳”目标实现作出海南贡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等)主要包括是建设温室气体通量观测塔1座、编报蓝碳研究报告1份、报送政研报告2份、购置蓝碳科研仪器设备4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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