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2021年度农村环境保护

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2021年度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公示资金情况和问题的来访,来电。

一、 资金分配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分配单位

分配金额

(万元)

1

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体系研究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189

2

琼中县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项目

琼中黎族苗族

自治县

592

3

五指山市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项目

五指山市

345

4

保亭县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项目

保亭黎族苗族

自治县

544

5

乐东县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项目

乐东黎族自治县

752

6

白沙县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项目

白沙黎族自治县

395

7

临高县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项目

临高县

183

合计

3000

二、 公示时间

2021年8月23日-8月27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

0898-65236043(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

0898-65323151(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处)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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