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2021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次分配情况的公示

为提高财政资金资金,根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2021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次分配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公示资金情况和问题的来访,来电。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5日-5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98-65313835(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

0898-65853667(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处)

电子邮箱:hainanspco@163.com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24日

2021年度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次分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拟分配资金(万元)

1

澄迈县农用地环境质量调查项目

澄迈县生态环境局

705


合计


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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