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5)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105.2018年3月底前出台《海南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下达《关于加快推进直排海污染源排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2018年12月底前对全省所有入海排污口进行摸排,并登记建档。依法依规开展入海排污口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责任人

邓小刚

联系电话

65236154

整改目标

对全省所有入海排污口进行摸排,并登记建档。开展入海排污口监测。

整改措施

出台《海南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直排海污染源排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所有入海排污口进行摸排并登记建档,开展入海排污口监测。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已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直排海污染源排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琼环水字〔2017〕26号)和《海南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琼环水字〔2017〕30号)。于2017年12月初步完成对全省入海排污口排查并登记建档。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日排放污水量大于或等于100立方米的直排海污染源定期开展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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