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5)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105.2018年3月底前出台《海南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下达《关于加快推进直排海污染源排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2018年12月底前对全省所有入海排污口进行摸排,并登记建档。依法依规开展入海排污口监测工作。 |
责任单位 |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
责任人 | 邓小刚 |
联系电话 | 65236154 |
整改目标 | 对全省所有入海排污口进行摸排,并登记建档。开展入海排污口监测。 |
整改措施 | 出台《海南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直排海污染源排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所有入海排污口进行摸排并登记建档,开展入海排污口监测。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已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直排海污染源排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琼环水字〔2017〕26号)和《海南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琼环水字〔2017〕30号)。于2017年12月初步完成对全省入海排污口排查并登记建档。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日排放污水量大于或等于100立方米的直排海污染源定期开展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