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海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定期公开制度,及时全面地公开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情况,保障专项资金决策科学、安排公平、运行安全、使用高效。现将我省2017年度拟安排省本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情况予以公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而开展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综合性污染防治。

         公示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28日(5个工作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和省财政厅接受反映公示项目情况和问题的来电、来访 

        联系电话:0898-65237942(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纪委)

  0898-68531591(省财政厅纪委)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