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批复海南成美国际养老康复中心有限公司新建核医学科和ERCP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海南成美国际养老康复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报送的由海南瑞福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海南成美国际养老康复中心有限公司新建核医学科和ERC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琼海市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康祥路6号,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在住院楼地下层新建回旋加速器中心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配备1台回旋加速器,属于类射线装置用于生产18F、11C、13N、15O正电子药物,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182×109Bq

在住院楼地下层新建核医学科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配备1台PET/CT、1台PET/MR、1台SPECT/CT,使用18F、11C、13N、15O、99mTc放射性药物进行显像检查,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627×108Bq,并使用7枚22Na进行设备校准(V类放射源)

在医技楼一楼内镜中心配备1台ERCP(经内镜逆行性胰胆管造影用C形臂X射线机),最大管电压为120千伏、管电流为150毫安,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胃肠放射诊断和介入治疗。

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限值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述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安全管理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辐射安全防护和辐射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控制电离辐射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确保项目运行后附加给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剂量分别控制在5mSv/a和0.1mSv/a内。

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液必须达标排放;放射性废气必须净化处理排放,相应过滤净化装置要保持定期维护,确保净化效果;放射性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做好监测和登记。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并重新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该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由琼海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至琼海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7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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