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批复洋浦乙烯至三都双回220kV

线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洋浦乙烯至三都双回220kV线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内,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洋浦乙烯至三都双回22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起于220kV三都变电站,止于洋浦乙烯项目,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全长约2×3.5km,导线采用2×JL/LB1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共建杆塔12基。

(二)220kV三都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扩建2个220kV间隔至洋浦乙烯项目,工程在原有站内预留场地上进行扩建,站区总布置同前期建设。

    项目环保投资为2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480.42万元的1.49%。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述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须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的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落实与完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至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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