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批复乐东220kV新安至望楼III 回线路

新建工程环评报告表的函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乐东220kV新安至望楼Ⅲ回线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组织专家查看了工程现场,并召开了专家评审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新建工程线路位于乐东县境内(途经佛罗镇、黄流镇、利国镇、九所镇),新建工程内容:

(一)新建乐东220kV 新安站至220kV 望楼站1回220kV 架空线路,线路全长37.7km,其中新建同塔双回线路长2×4.2km(本期挂单边导线,另一回为备用线路),新建单回线路长1.5km,利用220kV 西崖II线备用回路挂线长32km,架空导线截面采用2×630mm2。

(二)新安站扩建1 个220kV 出线间隔。工程环保总投资估算为6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4305.37万元的1.5%。该输变电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述新建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建设,确保工程运行期间线路工程周围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24-2014)的要求。

(二)本工程线路跨度较长,途经多个村镇,线路与公路、河流通讯线、无线电设施等交叉跨越时,应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线路穿过林区时,应按照林木自然生长高度设置高度,并尽可能的减少建塔数量,减少占地和林木的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

(三)切实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防止发生噪声、扬尘等扰民问题。

(四)应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处理输变电线路发生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

(五)妥善处理好与工程周边群众的关系。鉴于当前输变电建设工程公众关注度较高,你单位应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三、你公司须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的要求,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落实与完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工程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所在地生态环境局负责。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至乐东县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建设有效。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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