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琼海市阳江镇上岭建筑用砂岩矿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琼海顺磊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琼海市阳江镇上岭建筑用砂岩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等材料收悉。经现场检查,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琼海市阳江镇上岭建筑用砂岩矿项目位于琼海市阳江镇上岭村西北侧约300m处,矿区面积75226m2,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深度从+73m到+40m,矿山服务年限6年,设计开采规模10万m3/年,主要产品为建筑用碎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采矿区、碎石加工场、堆料场和维修间等,租赁周边民房作为办公生活区。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5万元,占总投资的9.1%。

  二、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基本落实了《琼海市阳江镇上岭建筑用砂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琼环函〔2017〕1350号)提出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项目配套建设了临时堆土场、生活垃圾收集桶及危险废物暂存间;破碎机、振动筛等高噪声设备设置于单独密闭的厂房中,设备基础连接部件安装减震垫。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海南祥景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琼海市阳江镇上岭建筑用砂岩矿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监测和调查结果表明:

  (一)噪声监测结果: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矿区外离项目较近的上岭村、山柚沟村和凤栖村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二)固体废物调查结果:开采产生的剥离表土临时堆放在项目区西南侧,作为开采区土地复垦时的表土之用;废石单独堆放,用于回填采空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维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回收价值的回收利用,没有回收价值的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验收结论

  琼海市阳江镇上岭建筑用砂岩矿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厂界噪声监测值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我厅同意琼海市阳江镇上岭建筑用砂岩矿项目配套建设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

  五、环境管理要求

  (一)加强日常环境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并组织定期应急演练。

  (二)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制定管理计划,建立管理台账,确保固体废物管理满足相关环境保护要求。

  (三)认真落实项目环评报告书和批复要求,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得到妥善处置。

  (四)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要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六、你公司要按照我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琼环评字〔2018〕3号),开展该项目其他环保设施的验收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其他环保设施验收报告报送我厅。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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