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632080号办理情况的答复(复文分类:B)

 

屯昌代表团:

贵代表团在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秋冬两季组织我省各市县联防联控空气污染的建议”(第632080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厅主办。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委托权威研究机构对空气污染来源进行调查研究情况

(一)我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来源调查研究工作。2018年6月,受我厅委托,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海南大学、聚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等机构共同实施海南省大气复合污染综合来源解析(一期)工作,还分别邀请了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院士团队成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郝吉明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首席科学家柴发合研究员等专家现场指导,确保研究过程科学合理。

(二)我省大气复合污染综合来源解析(一期)工作成果。工作采取“全省全覆盖”以及“重点城市准实时”的观测网络建设思路,在重点城市(海口和三亚)和背景点(五指山)建立综合观测站点,开展细颗粒物(PM2.5)组分(水溶性离子、有机碳/无机碳、重金属)和臭氧(O3)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中57种物种在线观测,在其余15个市县采取手工采样分析的方式开展PM2.5组分观测,已完成海南省大气污染来源解析、多污染物观测数据综合分析应用平台研发、区域外来污染传输影响等工作内容,并于2020年1月通过了由国内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组验收。主要成果如下:

1.PM2.5源解析主要成果。经过近2年的努力,通过对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一期)观测周期内污染成分进行分析,我省PM2.5污染物的贡献率是:机动车贡献29%、二次硫酸盐27%、海盐13%、生物质燃烧13%、扬尘12%、工业源6%。外来污染传输对我省PM2.5年均浓度的贡献率达41.6%,在夏季贡献较低,5月至8月贡献率在20%左右,9月至次年3月贡献快速增多,其中10月至次年2月贡献率在50%左右。东北部区域屯昌县、定安县、文昌市三个市县与全省结果类似,主要污染来源为当地机动车、二次硫酸盐、扬尘、生物质燃烧、海盐。

2.臭氧时间和空间变化特征。臭氧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前体物在太阳光照下经光化学反应生成的污染物,一般情况下温度越高,光照越强,臭氧浓度越高。我省与国内绝大多数城市明显不同,臭氧浓度与温度甚至表现出反向变化的特征。相对于温度,我省臭氧浓度与风向关系更密切,6-8月以东南风为主,气流主要来自海上,浓度相对较低,且优于国家一级标准;10月至次年3月,我省风向以东北风为主,容易受大陆污染气团影响,臭氧浓度相对较高。从臭氧空间分布看,北部各市县臭氧浓度整体较高,西部高值区主要以东方市为主,东部、中部和南部区域明显较好,其中,北部市县易受外来污染传输影响,西部东方市除了受传输影响外,也与本地化工行业排放有关。

3.海南省臭氧超标天主要特征。对多次臭氧污染过程汇总分析研究发现,我省出现臭氧污染过程前1-2天,珠三角地区均会出现多个城市臭氧超标,臭氧污染气团在东北风作用下,对我省有明显影响。2019年屯昌县超标天出现时间与北部区域海口、文昌、定安、澄迈一致,集中发生在9月21日-30日,10月19日-21日、11月3日-10日三个时段,在臭氧超标期间,与海口市、文昌市、定安县、澄迈县相关系数达到0.8左右,浓度值基本相当,区域性污染特征明显。对重点城市臭氧前体物VOCs研究表明,海口和三亚VOCs主要来源于5类排放源:机动车源、工艺过程源、溶剂使用源、天然植物源、固定燃烧源。

(三)屯昌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9年,屯昌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5%。超标天主要污染物为臭氧。屯昌超标天主要集中时段与我省4次典型污染过程一致,分别出现在9月下旬、10月中旬、11月上旬、12月中旬。10月至次年3月,我省风向以东北风为主,受区域污染传输影响明显增大,整体呈现“北部区域城市明显高于其余区域城市”态势,海口、文昌、屯昌、澄迈等北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污染天出现频次较高。2019年,屯昌县污染过程中累计超标天数占全年超标天数比例为100%,臭氧年浓度值(133微克/立方米)和超标天数(17天)排名均为全省倒数第四。

(四)下一步大气复合污染综合来源解析工作安排。2020年起,我厅已组织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继续实施海南省大气复合污染综合来源解析二期项目。在一期源解析的基础上,聚焦全省臭氧来源解析,增加不同方位市县臭氧关键前体物VOCs的手工观测和实验分析,在重点城市(海口市和三亚市)加强走航车和臭氧激光雷达垂直观测,进一步摸清我省臭氧污染超标原因。同时,我厅将组织专业人员加强对屯昌县等臭氧超标较多市县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市县提高监测能力和监管水平,识别臭氧污染来源,精准施策控制臭氧污染。

二、关于开展全省各市县联防联控工作情况

(一)大力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控工作,2017年以来,多次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2017年11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冬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并与各市县政府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签订责任状,压实属地责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冬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按照“最严规划、最严措施、最严处罚、最严问责”,全面落实冬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2019年2月,考核通报了2017年、2018年各市县冬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2019年11月,省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继续部署开展冬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各市县正确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精准施策,加强现场执法。各市县政府按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7年以来,颗粒物浓度逐年降低,空气质量不断改善。2019年全省PM2.5浓度均值为16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2微克/立方米。

(二)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控

沈晓明省长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2018年以来先后批示十余次。2019年、2020年春节前夕,省政府均召开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部署会。各市县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科学划定禁燃区、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巡查执法,特别是海口、三亚、屯昌等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带头上街检查。近年来,春节期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超标市县个数逐年下降,2018年为8个、2019年为1个、2020年该数据为零。2020年春节期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达到100%,其中优级达96.8%;PM10和PM2.5均值分别较2018年同期大幅下降了27和20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分别达到58.7%和60.6%。

(三)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

积极探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政府主抓落实、政协民主监督的新机制,重点整治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土法槟榔熏烤、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寺庙道观烧高香、在公共场所烧纸焚香等面源污染方面的突出问题,逐步改善城乡面貌和城乡环境空气质量。

(四)开展重点区域大气联合交叉执法行动

协调省政协、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开展交叉执法行动,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土法槟榔熏烤、秸秆焚烧等执法监管。指导琼海、万宁、屯昌、定安等市县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土法槟榔熏烤,2018年以来共拆除土炉5000多个,没收黑果近2万斤。

据统计,2019年全国臭氧浓度同比升高,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下一步我省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加强臭氧前体物氮氧化物和VOCs协同减排,针对氮氧化物和VOCs主要排放源精准治污,大力开展机动车尾气、重点工业行业、汽车维修喷涂和包装印刷等溶剂使用行业等专项整治,遏制臭氧污染,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一是加强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新车国六标准和在用车新国标,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强油品质量监管,严格控制车用汽油蒸汽压。完善全省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网络建设,继续实施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和污染治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进一步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工作。深化港口岸电建设,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二是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导和帮助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提升治理水平,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三是开展包装印刷、汽车维修喷涂等溶剂使用行业VOCs整治工作,研究制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和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目录,实施源头替代。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

四是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机动车尾气、油品质量、餐饮油烟等执法监管工作,继续开展重点市县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交叉执法工作。

五是加强对海口市、文昌市、屯昌县等臭氧易超标市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和预报预警技术支持,提升北部区域跨市县联防联控污染应急响应技术支撑。

三、关于探索建立与广东、广西等相邻省份间联防联控机制情况

近年来,我省强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探索与广东、广西等省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与广东、广西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了《北部湾监测信息和污染源信息共享方案》《北部湾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会商方案》《北部湾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联席会议方案。在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协作方面,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已实现与广东、广西等省区域的协助配合、资源共享,将每日业务预测预报工作融入华南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同时,搭建了空气质量预报视频会商系统,实现与华南区域中心的连接,并参与会商。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与广东、广西沟通协调,强化北部湾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区域协同发展,积极构建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会商机制,完善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PM2.5、臭氧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的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区域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合作机制,深化环境执法协作、信息共享与应急联动,加强跨省环境应急与风险防范交流合作。

非常感谢贵代表团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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