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077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你委员会提出的“加大海南白色污染防治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工信厅,现答复如下: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海南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全面禁止在海南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以下简称禁塑)。禁塑不仅是我省首批12个先导性项目,更是推动白色污染治理、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标志性项目。海南启动禁塑以来,成立工作机构,制修订地方法规,发布地方标准,建设信息管理平台,推动替代品产业发展,开展试点工作,着力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

一是构建了“法规+标准+名录+替代产品+可追溯体系”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我省制定并颁布全国首部禁塑地方法规,发布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地方标准和2项快速检方法地方标准。创新名录制度,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等4大类18小类产品纳入名录管理。建成省禁塑工作管理信息平台,使用电子监管码追溯产品信息。二是以禁塑为契机培育发展替代品全产业链。省工信厅、省发改委、海口市、澄迈县等协同推进我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发展,全省11家投产、试生产企业已形成设计产能膜袋3.94万吨、餐饮具1.51万吨、改性料4万吨。同时发挥自贸港政策优势,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中科院、中石化等8个上游原材料项目落地洋浦、海口和澄迈,其中5个项目在建,将于2022-2023年前后形成全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完整产业链。三是稳步推进重点行业禁塑试点工作。自2020年4月开始分阶段、分区域、分重点在全省开展为期8个月的试点工作,试点期间省内9替代品生产企业销售替代品4500多吨。针对试点阶段暴露得替代品供需环节不能有效衔接、替代品价格高、小型市场主体监管难度大、宣传不到位、部分市县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禁塑实施后的良好开局。四是加强法规执法力度。省禁塑办印发实施《海南省2021年禁塑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贯彻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禁塑案件查办指引》等多项执法工作方案,禁塑立案21094宗,结案1533宗,罚款398万元。五是推进塑料制品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省住建厅出台垃圾分类系列指导性文件,全省现已设有可回收网点1359个,收取、分类并外运废旧塑料制品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农膜回收工作方案,2020 年全省农膜回收率达到88.13%,累计示范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近万亩。六是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和减量化。全省主要品牌企业均实现了包装材料集中采购,全省规范循环中转袋使用率99.1%,标准化材料应用比例98.3%,规范封装操作比例95.9%,瘦身胶带使用比例99.9%,全省购置应用可循环快递箱(盒)3.86万个,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98.6%。七是持续加大禁塑政策宣传力度。省委宣传部制定印发新闻宣传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禁塑宣传工作的通知》,将禁塑宣传纳入“4+N” 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联席会议采访报道线索。省妇联举办“巾帼禁塑”和创建“绿色家庭”宣传行动,发布禁塑倡议书,在各市县成立禁塑志愿服务队评比环保家庭6万户。八是压实市县和职能部门管理责任。自今年第一季度起,省禁塑办委托第三方按季度对各市县落实禁塑年度工作重点任务、近期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等工作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禁塑工作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范围。

关于提案中提出的两方面的问题,省禁塑工作领导小组着力在宣传教育、回收利用等方面开展了工作。下一步将进一步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深入开展禁塑工作。

一、关于思想认识不够,防治意识不强问题

为落实持续加强禁塑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禁塑的舆论氛围,省禁塑办制定了《禁塑宣传大行动实施方案》,将通过媒体、宣传设施、科普、志愿活动、校园宣传、示范典型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引导人民群众生活和消费习惯,形成全民参与禁塑、宣传禁塑的社会氛围。省禁塑办还在“6.5环境日活动中发布了禁塑宣传视觉识别系统和禁塑宣传大纲,用于指导各市县禁塑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社区、公共机构及有关社会团体和公益组织实施禁塑宣传工作。

二、关于白色污染物回收利用渠道不多的问题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省政府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统筹全省垃圾分类做好顶层设计;印发《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指南》、《垃圾分类处理标准体系》等文件,将原有7项地方标准合并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标准》、《城乡环境卫生及公共厕所保洁质量标准》等2项标准开展修编,为进一步指导市县开展垃圾分类提供技术支撑。目前海口等四个地级市均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推进垃圾分类任务分工、资金保障等要求,为施行垃圾分类奠定基础。

二是共同参与。省级层面及4个地级市均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同时联合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做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管理。省委宣传部下发垃圾分类专题宣传方案,要求省内主流媒体、新媒体开设专栏专题,深入宣传垃圾分类理念;省妇联印发方案,发动全省广大妇女同志参与进来,宣传垃圾分类理念,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持续推进试点。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口市作为全国首批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之一,选择4个示范片区,居民小区覆盖率91%,全市进入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可回收物900吨/日,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305吨/日,焚烧和填埋处理量3320吨/日,资源化回收利用率26.6%。三亚市明确各区试点范围,分别选取吉阳区2个、天涯区2个、海棠区1个、崖州区1个社区等开展试点,通过定点定时投放、积分兑换、举办宣贯培训、设置宣教中心等方式提高参与度和支持率,居民分类意识明显提高。儋州市因地制宜,在试点中探索出“定时定点定人督导”、“上门分类收集”、等垃圾分类管理模式,试点片区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稳步提升。三沙市选取永兴岛作为试点,通过举办垃圾分类进办公区、进校园、进营区、进渔民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军警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度,促进部队营区及居住社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其他市县也已启动试点工作。

四是抓好宣传培训。联合海南日报报业集团利用主流媒体通过动态跟踪报道、权威渠道解读等形式持续提升群众对于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关注度。另一方面积极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妇联等部门,通过拍摄科普短视频、制作主题宣传片、印发《宣传手册》及《条例解读手册》、举办全省19个市县巡回宣讲、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校园主题活动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并与禁塑、节能减排、绿色社区等主题紧密结合。目前4个地级市均已开展各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并面向收运企业、社区管理人员、环卫工人等举办知识教育和上岗技能培训,提升垃圾分类的专业化管理水平。

关于提案提出的八个方面的建议,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集中开展禁塑突出问题整治,力争尽快开创禁塑工作良好局面。除上文关于宣传教育、塑料废弃物资源化方面的措施外,海南省还在源头治理、产品推广、企业扶持、海洋塑料污染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源头治理,减少岛外输入。省交通厅成立了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禁塑工作专班,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海南省禁止省外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运输入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将于近日发布实施。方案立足于物流领域行业监管常态化,要求各市县交通部门摸清公路、水路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物流渠道,加大对辖区内货运(物流)企业和港航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企业落实好收货查验、拒绝承运违禁塑料制品的行业行为。强化联合执法,联合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每月定期开展2次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的货运(物流)企业和港航企业开展检查。加强对物流、港航企业落实抽查、实名制、登记、信息存留等责任事项的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省商务厅召开电商平台“禁塑”工作座谈会,向我省电商行业发出“禁塑”倡议,动员全省电商行业全面参与“禁塑”行动,并与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美团、苏宁、橙心优选等六家电商平台代表现场签署了“禁塑”承诺书。会后,苏宁易购首个停止支持收货地为海南的禁止产品的交易,橙心优选积极响应监督对违规配送点关停整改,京东、阿里等电商平台也积极响应倡议。

(二)产品推广,扶持替代品生产企业。针对实施阶段出现的供需不平衡问题,省、市两级共组织5场供需对接活动,160余家省内外企业参加了活动。目前禁塑工作管理平台共有630家企业注册,1077个产品完成报备程序,1370个产品正在使用电子监管码,系统已经记录6000余条电子监管码扫码验证信息。

(三)开展周边海域塑料污染分布调查。

海南大学刁晓平教授团队在万宁小海开展了微塑料现场调查研究(2020)。国家海洋监测中心在海口市近岸海域布设 10个点位进行了微塑料的监测。中国科学院广州地化所、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对西沙、南沙等南海海域开展了系列研究(2020)。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立项了近岸海域微塑料本底调查,将系统掌握海域微塑料分布。

(四)关于塑料污染治理顶层设计。当前塑料污染治理已成为全球共同面对的生态环境挑战,各国纷纷出台基于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路线的政策。另一方面,生物降解技术受各国政策带动近年来发展迅速,许多技术处于工业化前期。海南将积极实践生物降解材料应用技术,作为制成海南塑料污染治理的技术手段。同时探索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在循环经济中的运行模式,力争形成可海南塑料污染治理方案。

(五)关于加强研究合作和示范区建设。基于当前生物降解技术领域发展形势,海南将瞄准可降解技术路线发展方向,准确把握海南资源和产业发展空间,利用海南优势地理环境和政策优势,发挥自贸港政策有利条件,规划先进可降解材料技术,引领国际可降解材料技术发展方向。依托化工园区企业基础条件,建设可降解材料新技术示范平台,吸引研究机构和企业在海南建设可降解材料技术示范放大研究中心。开展可降解材料技术国际合作,推广先进技术产品,推进材料降解性能认证国际互认,合作制定降解性能新标准。

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处 公磊

联系电话:6536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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