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海南凯健制药有限公司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转来市民关于海南凯健制药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投诉信收悉,主要反映该公司未经审批新建“合成药溴吡斯的明”药品生产线、污水处理站处理功能不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海南凯健制药有限公司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兴洋大道8号,原设计规模有3条生产线,其中2条生产线分别生产“支地葸酚软膏”、“鬼臼毒素酊剂”、“脑蛋白水解物”等药品,目前均正常生产;另外1条生产线主要生产:“盐酸舍曲林”药品,2008年10月已停止生产。该公司建设项目已办理环保相关审批及竣工验收手续。2017年11月21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G20170091-04A临时),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实验室及生产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一)1月17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曾对海南凯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时排放的废水进行现场采样监测,从监测结果显示,废水中的铅、镉、砷、锰等限值均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附件)。

  (二)1月24日,我局环境监察部门联合行政审批办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检查,经查,海南凯健制药有限公司

  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于2017年3月开始在原已停止生产“盐酸舍曲林”药品的生产线上新建“合成药溴吡斯的明”药品生产线,生产工艺为原辅料混合溶解--半成品--再次加辅料搅拌溶解--过滤--清洗--真空干燥--包装--成品,计划年生产量为3吨。目前,新建生产线已安装大部分设备设施,尚未投入生产。

  (三)我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合成药溴吡斯的明”药品生产线建设,及时办理新建生产线项目环保相关审批手续,进一步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经环保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动工建设。同时,执法人员已现场调查取证,依法进行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和监测,跟踪检查其“合成药溴吡斯的明”药品生产线停止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影响周边环境。

  附件:监测报告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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